无锡市滨湖区2021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报告
发布时间:2022-12-18 11:03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无锡市滨湖区2021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无锡市滨湖区审计局对滨湖区级2021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进行审计的通知》(锡滨审通〔2021〕12号)要求,无锡市滨湖区审计局对滨湖区2021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审计。
基本情况
(一)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收支余情况
2020年1月至2021年9月,无锡市滨湖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收入2080.56万元,同期支出1602.10万元,累计结余478.46万元。
(二)困难群众保障人数
截至2021年9月底,无锡市滨湖区实有城乡低保对象299人,均为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实有城乡特困人员89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9人。2020年1月至2021年9月,无锡市滨湖区共实施困难群众临时救助13人次。
(三)困难群众保障水平
2021年9月底,无锡市滨湖区城镇低保平均标准为1060元/人·月,城乡特困人员平均生活补贴标准为集中供养1600元/人·月、分散供养1600元/人·月,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平均保障水平为2120.69元/人·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为420.69元/人·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平均水平为291.22元/人·月。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拨付情况
(1)超区规定标准发放临时救助金。区民政局因未及时审核、审核不严等原因,超区规定的标准发放临时救助金共计0.22万元。
(2)未及时停发死亡残疾人员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区民政局因无法及时获取残疾人死亡数据的原因,未能及时停发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共计0.02万元,审计期间已追回。
(二)救助政策落实情况
符合条件人员应享未享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截至2021年9月底,无锡市滨湖区因残疾人未来申请补贴原因,11名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人员应享未享救助待遇。
三、审计建议
(一)严格按照各项政策制度发放补贴,加强审核管理,避免违规发放补贴的行为。
(二)加强政策宣传工作,做到应补尽补,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