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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无锡市滨湖区司法局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10-20 15:12 [ ]

  

中共无锡市滨湖区司法局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一巡察组于2022年4月20日至6月10日对区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2年7月20日,巡察组向区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总体情况

  局党组高度重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完善整改工作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对照整改,带领班子攻坚,推动整改措施落细落实落到实处。

  (一)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吴锡夏为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刘锡明、朱鸿觉、王焜宏为副组长,各科室和区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为组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在明确主要职责的基础上,指定政工科履行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抓好整改任务的分解与跟踪督办。

  (二)细化分解任务,制定整改方案。组织局领导班子集体学习反馈意见,主动认领问题,并结合民主生活会深入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清单制+责任制”整改工作模式,组织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2场次,将“三个聚焦”方面9个问题细化为28个具体方面,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三项清单”,将每项责任精确落实到牵头领导、责任部门、责任部门负责人。

  (三)定期跟踪问效,推动整改落实。局党组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通过班子会议的形式,定期掌握整改工作进度,解决整改工作中遇到的难题,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确保对各项整改任务实施全流程过问,避免整改打折扣、走过场。各领导班子成员通过日常工作指导、分管条线会议等形式,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展,督促相对滞后的科室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整改工作全面落实。

  二、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1.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参谋助手作用彰显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以“线下+线上”学习促理论素养提升。将中央依法治国会议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区委常委会及政府常务会学习议题内容。2022年以来,提请区委、区政府先后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等内容学习7场次。与区委宣传部联合印发《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的通知》,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纳入党委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党校培训计划;采购并下发《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800余册,在“法润滨湖”微信公众号推送解读文章8期,开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在线有奖竞答1次,推动党员干部学习学在先、行动走在先、样子放在先,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是以“考评+培训”培养促履职能力提升。在全市范围率先采取“述法+评议”模式召开专题述法会议,组织4名板块和机关部门负责人就履行推进本地、本部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进行述职,并通过质询、点评等方式,推动各级领导干部不断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依托区委党校举办2022年滨湖区法治建设培训班,组织27个区级政府部门以及镇(开发区、街道)综合执法工作相关负责人、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区政府法律顾问等100余人,围绕依法履职件办理、司法审查角度的行政行为规范等方面开展培训,切实提升实战化能力。

  三是选优配强法律顾问团体。对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名单进行调整,结合全区面临的重难点问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遴选,同时将法律顾问律所数量由12家增加到15家,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在服务的广度、深度、匹配度等方面均有明显提升。各法律顾问团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履行法律法规参谋助手作用,2022年以来先后审核区政府常务会议议题160件、区政府重大协议8件,识别出规范性文件3件,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

  四是围绕创建任务强督导促规范。牵头开展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加强与上级部门的对接基础上,进一步分解创建指标,压紧压实各部门创建任务,并顺利接受省级检查验收。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无锡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制定《滨湖区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将重大公共政策、重大规划、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项列入区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推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落地落实。2022年,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1项,未发生重大形成决策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2.关于“司法行政职能履行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提升行政执法监督力度。结合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2022年9月,对区应急管理局、区城管局、区行政审批局等20个区级行政执法单位近一年行政处罚案卷进行初步评查,督促整改问题65个。围绕近三年来执法监督检查、案卷评查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中发现的问题,对区应急管理局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发现并督促落实整改内容3项。积极配合区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开展权责清单应用执行情况监督评估,对河埒街道、区城管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等4家单位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案卷评查。今年以来,对全区73个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予以报备,提出备案建议9条,另对5件行政处罚决定不予报备。

  二是扎实规范特殊人群管理工作。依托特殊人群管理工作月例会,围绕工作中出现的个别矫正调查评估超期、评估意见签字不全、走访记录不规范等问题开展业务培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建立特殊人群管理工作周分析、月研判、季督察制度,对照《江苏省社区矫正机构刑事执行权力清单(2022年版)》《江苏省司法行政机关安置帮教工作责任清单》和《江苏省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风险点清单》《全市“三类人群”管理工作闭环督查制度》等要求,对全区各司法所特殊人群管理工作开展各类检查、督查12次,评查各类工作案卷186卷,发现并督促整改各类问题12个。用好社区矫正管理平台,对各所社区矫正工作流程进行不定时巡查,发现并督促各所整改流程不规范问题1个。严格安置帮教制度执行,落实好月走访帮教和通报列管工作,确保重点安置帮教对象稳定。

  三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延伸行政复议工作触角,在全区7个司法所和法律援助中心、两诉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行政复议咨询点,完善行政复议档案查询接待室、行政复议立案登记室等场所,切实方便人民群众。加大行政复议工作宣传力度,结合法治宣传活动等时机,向群众发放《行政复议宣传手册》《行政复议指南》等宣传资料数百册,提升群众对行政复议工作的知晓度。将行政复议工作纳入区综合考核、法治政府建设评价考核内容,结合法治督查工作,对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涉及行政复议案卷较多的单位开展专项督查,并协调法规科将其作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重点单位,开展针对性案卷评查。进一步加大实质性化解力度,2022年以来,已审结各类行政复议案件88件,以调解、和解、纠错等方式实质性化解22件,实质性化解率25%,有效地将各类行政争议化解在诉讼之前,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是建强基层调解员队伍。充分发挥区调解员协会作用,定期开展调解员培训和优秀调解案例评选等工作。2022年6月,依托区委党校开展骨干人民调解员培训150余人次,邀请专业律师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妇女儿童保护实施要点》进行专题授课,开展苏解纷小程序使用培训,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员实战化能力。组织各调解组织梳理上报典型调解案例16篇,其中1篇调解案例已被司法部录用。加大对调解案卷质量的审核把关,组织将所有调解案卷材料上传至调解系统由业务科室开展审查,并将审查审核结果作为调解补贴发放依据。截至2022年9月,我局业务科室审核各类调解案件3671件,其中审核合格案件3058件,对不符合要求的613件提出具体整改要求。

  五是持续提升法律援助质效。2022年9月底前,新增法律援助工作站4个(区残疾人联合会、区市场监管局、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区两诉服务中心),法律援助联络点1个(荣巷街道荣巷社区),超额完成省司法厅下发的法律援助站点建设任务,目前在全区已建成78个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系点、7个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5个军人军属法律援助联系点。加强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全过程管理,建立“全程跟踪、旁听庭审、电话回访、质量评估”的监管机制,2022年以来先后对57件法律援助案件开展动态监管,并将监管情况与年底评先评优挂钩。

  六是督促村(社区)法律顾问履职。联合各司法所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质量监测,及时向社区了解法律顾问开展法律讲座、接受法律咨询等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做好现场服务打卡工作。2022年下半年以来,全区78个村(社区)法律顾问打卡率达到98%以上。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强化思想认识,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党组议事日程,结合年度党建工作研究、半年度意识形态分析研判等召开2次局党组会议,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不断提升主动抓、认真管的责任意识。压实工作责任,将中心组学习纳入到局党建工作意见,制定《局党组2022年度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局各党支部2022年度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对中心组学习、意识形态工作、党员教育管理提出具体要求。做好日常督促,强化班子及成员主动抓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识,督促结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分析在意识形态工作方面的不足,制定下一步整改措施,为年底深入开展述意识形态工作打下基础。

  二是抓实理论学习。持续抓好中心组学习,局党组严格落实《滨湖区司法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制定学习计划,完善考勤记录,今年来先后组织党组班子集中学习12场次,开展集体学习研讨5次,班子成员人均重点发言1次。抓实意识形态工作培训。6月10日,结合行业党组织例会时机,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培训,督促规范党员律师网络言行,提升对行业论坛、讲坛、讲座等管理能力。利用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时机,组织领导班子和机关干部学习区委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不断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强化履职尽责能力。强化党员理论武装。在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基础上,2022年来先后组织全系统在职在编干部落实不少于50个小时的司法行政网上学院在线学习,并组织全员参加省厅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网上专题班培训;组织全体中层副职以上干部参加区委政法委举办的政治轮训班;组织全体区管干部完成“喜迎二十大 党声入湾城”网上专题培训。定期通报“学习强国”平台运用情况,督促适龄党员用好平台开展自我学习。

  三是强化正面宣传。抓实信息员队伍建设,及时调整专班成员,并由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亲自抓信息专班工作,落实科长(主任)负责制,建立完善信息交流会议制度、考核通报制度,推动全局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再提升。强化正面宣传引导,围绕“八五”普法、法治政府建设、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重点工作,组织信息员积极撰稿,大力宣传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和取得的成效。2022年以来,我局先后在法治日报、新华日报、江苏法治报等市级以上媒体发表新闻210余篇,在“学习强国”平台发表稿件24篇。用好局“法润滨湖”微信公众号强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推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相关学习解读8期,在“法治滨湖”专栏推送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解读17期;强化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推送《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相关解读8期,不断提升理论宣传效果。

  4.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法律服务理念树得不牢”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对基层综合执法业务指导。2022年5月,我局会同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对7个板块开展综合执法情况开展调研及镇(街道)综合执法赋权事项专项评估,起草了《滨湖区镇(街道)综合执法赋权事项评估报告》,对赋权事项实施、执法力量、执法平台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分析,针对性提出整改意见,为加快推进综合执法工作奠定基础。围绕调研成果的运用,2022年7月,配合区委编办出台《滨湖区推进基层综合执法改革的若干意见》,协调解决执法及罚没款收缴平台建设。

  二是提升普法宣传质效。组织召开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对“八五”普法工作和法治滨湖建设进行全面部署;每季度开展“谁执法谁普法”日常考评工作,并将日常考评结果作为年底履职评议考核的重要依据。编制完成《2022年滨湖区机关部门月度普法项目清单》,列出普法责任项目295条,按月督导各普法成员单位完成普法工作各项任务。2022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农民工学法活动周、法治宣传进校园、习近平法治思想大讲堂等活动50余场,依托“护未小滨”“滨检在线”“青少年法治课堂”“普法小剧场”“法官在线”等线上平台推送青少年喜爱的法治视频、法治动漫、法律知识等内容100余条,开展宪法晨读、法治演讲、童心绘法典、暑期法治夏令营等实践活动30余场,发放各类普法读本、普法宣传页(册)2万余份,发放普法宣传品1万8千余份,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对胡埭法治公园进行提升改造、创新打造河埒法治文化文化主题园等法治文化阵地。持续加大“法律明白人”培养,组织全区78个社区493个网格培育法律明白人987名,提前两个月完成目标考核任务。法律明白人参与各类宣传和特殊人群走访等活动1200余人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600余件。加大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力度,2022年以来,组织创作法治书画作品24件、法治动漫视频9部,“一身正气”“法者,天下之公器”等14件作品被无锡普法网录用,“法无古今,惟其时之所宜与民之所安耳”“依法治国天下可安”“好生活法典伴”等3件法治文化作品被“法润江苏”网录用,1篇法治宣传教育案例入选中国法律服务网案例库。

  三是加大行业管理力度。加强律师事务所管理,认真贯彻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参与办理重大敏感及群体性等案件的指引》,落实律所承办重大疑难、群体性、涉黑涉恶、可能会引发网络舆情等案件的备案审查制度。召开全区律师行业党建暨律师队伍教育管理工作会议,督促进一步落实警示教育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季度巡查和年度巡检,对各律师事务所案卷进行抽查,截至2022年9月,共开展各类巡查4次,抽查各类案卷2000余件,律所覆盖率100%。对全区各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季度巡查,先后抽查各类案卷124本。

  5.关于“内控制度未有效执行”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规范党组议事决策。修订完善局党组议事规则,对党组议事形式和议事范围进行了进一步完善,规范各科室拟提交局单租讨论的“三重一大”事项报备程序。2022年以来,共报备三重一大讨论事项40余项,未出现不报备就上会讨论的情况。

  二是严格落实合同审核把关。落实业务科室前期把关,业务科室、财务、办公室、法规科联合把关,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的程序要求,业务科室、法规科全程参与合同拟制签订,确保合同签订全流程规范、严谨。

  三是完善固定资产核算。2022年7月起,我局对2019年以来的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先后补录碎纸机、档案打孔机等设备3台(套)。同时,每月与资产管理员对账,确保账物相符。

  6.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经费审核把关。实行办公室主任和财务主管双审签制度,落实公车使用、维修、保险费用、餐费等申请使用程序,确保符合制度规定。积极抓好工作人员财经制度学习,制作发放财经制度小册子,组织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利用个人自学、科室组学等方式开展学习。

  二是严格款项支付。修订完善《无锡市滨湖区司法局机关及下属单位运行规章制度》,对报销、支付相关流程进行进一步明确,并督促各科室按要求抓好落实。

  7.关于“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措施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党组履责。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司法行政工作、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等重大事项,将作风建设、廉洁机关建设、纪检组织建设等纳入2022年局党建工作意见,组织各科室结合职能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梳理风险点34个,制定预防性措施38条。

  二是压紧压实责任。研究制定《区司法局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四个清单”》,组织逐层次签订责任书28份。对科室负责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职纪实进行全面检查,对纪实内容进行逐条把关,督促进一步规范纪实。

  三是扎实开展廉政教育。组织全体政法干警学习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制定《滨湖区司法局“5.10”思廉月活动方案》,明确“六个一”活动具体内容。召开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工作推进会,通过主要领导讲党课、派驻组作报告、观看警示教育片、党员代表表态、现场教学等形式,引导全体工作人员自重自省、修身律己,走好廉洁从政之路。

  8.关于“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措施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好行业支部书记队伍。局党组高度重视行业党支部建设,扎实推进“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工作机制,结合全区律师行业支部实际,先后落实8名律师事务所主任或合伙人担任党支部书记。6月,结合机关工委标准化规范化情况检查反馈,组织行业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开展党务工作培训,进一步提升书记、党务工作者能力。

  二是开展行业党建工作检查。2022年3月,结合律所季度巡查,对行业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组织各行业党支部接受机关工委季度党建工作检查,结合反馈问题做好整改落实,并接受机关工委“回头看”检查,确保党建工作落细落实。结合疫情防控检查,组织政工科对各行业党支部党建工作情况开展抽查,督促进一步整改落实。

  三是严格党员发展流程。根据机关工委最新要求,向信访、交警大队、公安分局征求对拟转正党员的意见;组织对转正材料进行逐项审核把关,确保转正党员材料齐全、内容规范。

  9.关于“司法队伍建设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一是多渠道补充干部。2022年以来分别从区检察院、区文旅局、区人民法院调入3名法律专业人才,弥补了专业干部队伍不足的问题。根据招录工作安排,8月考察并录用了2名法律专业公务员,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

  二是重点考察提拔年轻干部。根据镇(开发区、街道)意见建议,对部分司法所所长、副所长进行调整,先后任用2名所长、1名副所长;2022年9月,结合年轻干部工作能力表现,在局机关开展股级干部考察工作,并运用“三项机制”,选拔任用了1名中层正职、3名中层副职,其中35岁以下干部占75%,中层干部专业化、年轻化水平有所提升。

  三是加强干部岗位培训。2022年以来,我局先后选派1名干部参加“淬火”训练营、2名干部参加“淬火”征收攻坚工作,在一线磨砺年轻干部解决实际问题的本领。组织全体干部,特别年轻干部参加全区法治建设培训班和行政执法考试,多形式开展法律法规自学,进一步丰富专业知识。结合局中层干部考察任用,组织对3名中层副职进行轮岗。

  三、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及原因

  截至目前,涉及“三个聚焦”的9个方面问题,未整改落实到位的问题共1项,涉及1条整改措施;部分未整改到位的问题3项,涉及整改措施3条。

  1.关于“司法行政职能履行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未完成的措施及原因:整改措施(3)中涉及执法案卷年度评查部分尚未完全完成。2022年9月,结合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对20个区级行政执法单位进行了执法案卷初查,覆盖全区所有执法单位的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将在年底展开。

  完成时间:2022年12月底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未完成的措施及原因:整改措施(8)中涉及督促班子成员全面深入述意识形态工作尚未完成。班子成员述职工作将根据上级通知要求,结合年底考评工作进行。

  完成时间:2023年1月底前

  3.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法律服务理念树得不牢”问题的整改

  未完成的措施及原因:整改措施(10)中涉及基层司法所执法监督培训会尚未完成。因疫情影响,基层司法所执法监督培训会将结合年底前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开展。

  整改措施(11)中涉及知识产权法律服务项目尚未完成。滨湖区知识产权法律服务项目原定2021-2023年三年时间完成,现将服务时间重新计算为2022-2024年完成。此项工作目前在逐步推进中,年底前将对2022年服务情况进行统计,并对活动内容进行审核把关。

  完成时间:2022年12月底前

  4.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未完成的措施及原因:整改措施(19)关于工会费计提尚未完成。根据整改措施,从2023年起,工会费按规定进行计提。

  完成时间:2023年1月底前

  四、已形成需长期坚持的制度

  截至目前,已形成需长期坚持的制度共4项。

  1.关于“内控制度未有效执行”问题的整改

  修订完善《区司法局党组议事规则》,对党组议事形式和议事范围进行了进一步完善,规范各科室拟提交局党组讨论的“三重一大”事项报备程序。

  2.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够严格”问题形成的整改制度

  修订完善《无锡市滨湖区司法局机关及下属单位运行规章制度》,对报销、支付相关流程进行进一步明确。

  3.关于“司法队伍建设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订《滨湖区司法局科级以下干部职位轮换(轮岗)实施办法(试行)》,对局机关一般干部轮岗工作进行了进一步明确。

  二是修订《关于建立局领导挂钩联系司法所制度及推进机关干部下沉司法所工作的实施意见》,对经常性下沉司法所开展党员服务进行了进一步明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10-81178656;邮政信箱:无锡市滨湖区金城西路500号6号楼314-2政工科。

                                                                                                               中共无锡市滨湖区司法局党组

                                                                                                                          2022年10月20日

文章来源:滨湖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