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晨等8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28 14:53 [ 大 中 小 ]
各司法所,局机关各科(室)、区法律援助中心: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沈晨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朱梦佳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耿宁悦同志任政工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承家悦同志任行政复议应诉一科副科长,免去其政工科副科长职务;
包瑾玲同志任行政复议应诉二科副科长(主持工作,试用期一年);
王珍同志任法治宣传教育科副科长,免去其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王懿琳同志任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副科长,免去其行政复议应诉一科副科长职务;
黄敏娟同志任社区矫正办公室副主任(挂职),挂职时间一年,挂职结束后职务自动免去,不另发文。
中共无锡市滨湖区司法局党组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