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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胡埭镇龙延村拆迁地块围墙工程的公开招标采购公告(BHDLGK2022045)

发布时间:2022-06-09 16:51 [ ]

信息索引号 014028901/2022-04043 生成日期 2022-06-09 公开日期 2022-06-09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面向企业法人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公告
主题(一级)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主题(二级) 城乡建设(含住房) 关键词 建设, 工程, 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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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况 有效
内容概述

江苏嘉朗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胡埭镇龙延村拆迁地块围墙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胡埭镇龙延村拆迁地块围墙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系统内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0704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HDLGK2022045

项目名称:胡埭镇龙延村拆迁地块围墙工程

预算金额:570万元

最高限价:5510473.65

采购需求:新建砖砌围墙长度约3520米,其中围墙样式一:长度约1050米,高度3-4.13米,围墙样式二:长度约2470米,高度3米。包括挖基础开挖,回填,余方弃置,模板安拆,钢筋制作安装,混凝土基础、圈梁、压顶浇筑,围墙砌筑,墙面粉刷、涂料等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90日历天;每拖延一天按合同价的1‰支付违约金,最高扣至合同价的1%

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如达不到承诺标准,承包人须整修至合格并按合同价的3%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质保期:二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建筑

注: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第四条各行业划型标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具备采购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以下特定条件: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备履行合同所必备的专业技术能力;

3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企业在职职工,并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本企业为其缴纳的202112-20225的缴费证明等证明材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条款中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方式: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系统内,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

售价:捌佰圆/份,开标前现金支付,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07041330(北京时间)

地点:无锡市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152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进行评审。

参加报价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如未按要求填写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参加报价的监狱企业,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参加报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同一供应商,上述三项价格扣除优惠不得重复享受。

2.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减少人群聚集,投标供应商进入开标现场人数只允许1人。

2)凡进入活动(开评标)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口罩并出示“苏康码”与“行程码”(实时查验图,截图无效)与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检查,采取“测温+扫码+阴性核酸证明”进,“扫码”出。凡参加答疑会或参与投标(报价)或办理其他事宜的相关人员,应提前掌握当地和无锡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并要认真按要求做好相关准备事宜。并要认真配合工作人员,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

3)请各投标单位按照上述要求提前做好投标准备,未按上述要求而影响投标的,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通知为准。

3.投标人主体信息库注册

1)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完成在供应商主体信息库的注册登记手续。供应商注册入库网址(http://www.wxbhggzy.com/)。咨询电话0510-81173536

2)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及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咨询电话0510-81173536

4.本次招标代理费用由采购人支付,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为: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及编标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代理费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础,100万以下部分费率为1%100-500万部分费率为0.7%500-10000.55%。编标费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础:按苏价服[2014]383号《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含工程量清单编制)编制)计取(500万元以内0.38%500-10000.34%1000-50000.3%)代理费、编标费在此基础上按80%计取。

5.公告媒体: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无锡胡埭工业园有限公司

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张舍新街47

联系人:钱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嘉朗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无锡市建筑西路599-4(4号楼)八楼803

联系方式:0510-837078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日友、李春荣

    电话:0510-83707889

江苏嘉朗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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