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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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03-21 13:14 [ ]

无锡市人民政府:

  2021年,滨湖区人民政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及市委、市政府相关部署要求,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和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系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 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区委区政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内容纳入中心组学习。召开四届区委常委会134次会议暨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通知》。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政府部门负责人及执法人员理论培训内容,推动干部群众深入学习领会。抓住“关键少数”,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全面推行“日常学法、年度测法、提职考法”制度。

  2. 全面强化工作统筹部署。制定《无锡市滨湖区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明确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及具体工作要求。召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工作推进会,明确创建工作主要任务、工作标准、阶段划分及工作措施。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

  3. 严格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制定《无锡市滨湖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考评办法(试行)》,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纳入年终述职内容,落实领导干部述法要求。围绕年度重点任务,开展法治政府督察,凝聚多方合力,不断提升工作质效。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一门、一网、一次、一窗”改革。深化区级“无差别受理”政务服务“综合窗口”改革成效,纳入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等事项。推进基层“审批服务一窗口”改革,优化基层办件平台,统一镇(街道)“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代办帮办”服务清单,进驻中心事项实现“全科”服务模式。在全省率先实现政务服务事项镇(街道)全域通办。推行审批(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编制公布22个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出台《滨湖区新增用地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实施细则》,复制推广“拿地即开工”操作流程和工作机制,建立“拿地即开工”项目库。

  2. 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提升企业开办效率,推进区、镇(街道)两级市场主体登记分级审批,将市场主体登记事项划转给各镇(街道)直接审批。优化企业开办联办服务,通过增设专窗、召开辖区银行座谈会、免费刻制印章等,确保企业开办0.5个工作日内办结。推进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政务大厅规范化建设,完善各类便民设施及适老设施建设、设置老年人专窗。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全覆盖、全流程评价体系,积极释放基层治理服务效能。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做优做实“一件事”改革,提升群众办事便利度和获得感。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在滨湖区综合服务旗舰店公示并动态调整。

  3.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发布《滨湖区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覆盖企业事项办理、政策要素普惠、政务服务提升、市场监督规范、企业权益保障等企业全生命周期的60条内容。出台商事制度改革3.0行动方案,在全省率先对食品连锁企业实行食品经营许可“评审承诺制”,在全市率先出台“企业休眠告知承诺”。制定《滨湖区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食品目录(试行)》,全区食品小作坊市场准入实施负面清单制度。优化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流程,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鼓励采购人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完善减税降费政策服务体系。有序开展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优惠税收政策精准宣传等活动,持续推进网上办税、掌上办税、自助办税项目,高效推行“非接触式”办税服务。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 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落实《无锡市滨湖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全面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管理,刚性要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作为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必经条件。严格把握合法性原则,切实做到“有错必纠”,确保制发的文件符合程序合法有效。全年共审查议题120余件,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

  2. 及时开展备案审查和清理。启用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平台。今年共向市政府、区人大报备7件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完成2件政府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实施规范性文件进行动态化管理。梳理行政规范性文件20件,废止不得继续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的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并由区政府就清理结果发文正式向社会公布。

  3. 配合做好上级立法意见征集。积极配合上级文件起草单位和立法机构开展立法意见征集工作,召开《无锡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无锡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立法调研会,广泛征集各相关单位意见,及时汇总全区立法民意征集情况,全年反馈上级立法意见21条。

  (四)全面推进科学民主法治决策

  1. 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公布并实施《滨湖区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列入6个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

  2. 全面加强合法性审查。将区政府议题、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处罚备案、重大协议、重大项目、重大行政决策全面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今年以来,共审查各类议题、协议、文件、行政处罚决定书250余件,出具法律意见书、执法监督建议书34份,提出意见建议130多条。

  3. 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严格执行《无锡市滨湖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加强对全区法律顾问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健全参与机制。注重发挥区政府法律顾问团专业性优势,由具有相应领域专业特长的区政府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防范产生法律风险。

  (五)全面规范公正文明高效执法

  1.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交通运输、农业、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均已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开展执法检查。经省政府同意,在辖区七个镇街道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下放53项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权,由相关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作为执法主体。制定《关于建立区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编发《滨湖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问答手册(镇街综合执法130问)》。

  2. 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在确认公布滨湖区第一批23个行政执法主体基础上,公布第二批8个行政执法主体。包括各镇(街道)在内的各行政执法主体均已制定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严格落实《江苏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全面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管理,及时更换综合执法证件,组织执法资格考试2次,涉及执法人员663人。 

  3. 优化改进行政执法方式。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一般违法行为减轻处罚和从轻处罚的“三项清单”制度,为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新业态企业提供更加宽松的制度环境。在城市管理领域创新开展“小微执法”、非接触性执法等新型执法模式,贯彻柔性执法理念,探索轻微违法“首违免罚”制度,让执法既有力度也有温度。

  4.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对交通、应急、市监、劳动、城管等重点执法部门就三项制度落实、行政处罚法学习、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等情况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抽取15个执法部门的64本行政处罚案卷和50本行政许可案卷开展评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执法单位督促整改,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全年共收到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144个,提出备案建议15条。

  (六)全面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1. 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继续推进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计19091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4047条、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4992条、其它方式公开信息52条。公开两案办理信息共计152件,举办各类新闻发布会7场,制作发布政策解读44条。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有序进行,答复程序、答复内容、答复权限进一步规范明确。共处理以区政府为被申请人信息公开申请54件。

  2. 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坚持重大事项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办理落实市、区人大代表建议122件、政协委员提案95件,见面率、答复率、满意率均为100%。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100%出庭应诉,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及时反馈司法建议采纳情况。自觉接受配合监察机关开展监督工作并及时反馈相关建议采纳情况。

  3. 加强行政监督、审计监督。从严开展预算执行、国有企业、疫情款物、政府投资、民生保障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等审计监督,加大重点领域常态化监管。加强行政复议。完善复议纠错及败诉案件通报制度,通过个案办理带动行政管理工作的规范,倒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七)全面依法高效化解社会矛盾

  1. 创新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整合现有区综治中心,两诉中心、法援中心、人民来访接待中心相关资源不断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建设。以矛盾纠纷多元调处“1+6+N”体系为架构基础,推动“诉讼+非诉讼”的无缝对接和“行政+平台”的深度融合,全市率先成立劳动争议、医疗卫生、物业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道路交通、文化旅游等“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平台。全年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5845件。

  2. 加快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坚决贯彻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方案要求。审议通过《滨湖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发布《滨湖区人民政府关于统一行使辖区内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充实行政复议人员,优化行政复议办案场所,落实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全年,区政府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72件,办结47件,通过撤销、确认违法等方式直接纠错3件。

  3. 夯实社会治理法治水平。坚持完善“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治理机制,建强建优专职网格员队伍,深化“网格+警格”“网格+金融”等模式运行。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夯实区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推行法律援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引导群众通过网上申请、热线电话、手机APP等多种方式,及时获得全天候法律服务。建立农民工法律援助维权绿色通道,提供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服务。

  二、存在主要问题

  2021年,我区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对照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要求,仍然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行政综合执法制度改革有待深入,法律专业人才普遍偏少,法制审核力量有待加强。二是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众参与意识不高,需要进一步丰富参与方式。三是普法形式较为单一,需要进一步丰富载体,加大法治元素文化产品创作。

  三、2022年度工作重点

  (一)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系统谋划。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确定的五年目标任务,科学谋划制定滨湖区法治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二)进一步强化第一责任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进一步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大对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广非强制性执法手段。

  (四)进一步落实建设推进机制。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任务开展督察考评。更为细致合理地设置考核项目,以定期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的监督考核方式,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的更大进展。

  (五)打造法治政府示范化样板。集中展示一批法治政府建设经验成果,让法治建设成果惠及更多人民群众,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争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

文章来源:滨湖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