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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滨湖区教育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6 15:37 [ ]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认真落实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无锡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要求,紧紧围绕“教好书、育好人、服务好大局”目标定位,立足年度教育工作发展中心工作,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教育信息及时、准确、主动公开,切实回应教育社情民生,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建议、意见等工作的及时办理和反馈。

  (一)全面落实主动公开

  2021年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渠道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56条,其中结合人员调整重新修订滨湖区教育局机构概况,公开法规文件及解读信息2条、规划计划信息2条、财政信息7条、重点工作信息1条、人事信息3条、统计数据及解读信息2条、重大项目信息1条、政府采购信息5条、权责及监管信息1条、各类教育信息32条。

  依法依规处理依申请公开

  畅通依申请公开申请渠道,优化申请渠道,规范办理程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法权益。2021年,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件,其中网络申请数0件、当面和信函申请数0件;已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答复0件。结转至下一年继续办理0件。未有相关行政复议、诉讼案件。

  (三)不断完善信息资源管理

  对照条例要求,完善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和公开属性界定工作机制,严格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定期督促机关各室及时提供将主动公开文件挂网公布。公开《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促进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做好文件立改废释,按时公开,及时更新,深入解读。  

      (四)有序推进信息平台建设

  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公开教育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政策解读等,优化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来信选登等栏目设置,完善调查征集、公众参与情况说明、来信选登、在线访谈等栏目信息。用好政务新媒体,及时准确向公众传达教育的重要信息,通过全媒体融合,结合线下,全方位地提供权威的教育资讯和方便快捷的教育服务。2021年通过“滨湖教育”新浪微博公开教育动态信息140条,“无锡滨湖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562条。

  (五)强化公开监督保障

  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依申请公开会商、公开平台安全预警等机制,进一步强化对信息发布的审核把关。围绕政府办信息中心反馈的问题进行针对性整改,及时处置网站栏目信息错链、死链、空白网页等问题,努力确保工作规范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569.905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性不足;二是政策解读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针对这些问题,2022年,我们将继续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在增强工作实效方面下功夫努力拓展信息公开渠道积极回应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主动、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发布。具体改进措施如下:

  (一)增强及时主动公开意识。切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增强及时主动公开的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围绕群众关心的教育民生问题,积极主动做好信息公开,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切实提高政策解读能力。积极做好重点教育政策、教育重点服务事项和重点教育工作的公开解读,尤其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策文件围绕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以及教育先行示范工作进行重点宣传,完善教育舆情分析处置引导和信息公开工作的联动机制。让群众更好理解教育政策,进一步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三)强化信息公开监督。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与全局及各部门工作同步谋划、同步推进、同步考核的机制。加大过程管理,对照新条例要求,完善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和公开属性界定工作机制,严格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开展不定期网上巡查,督促机关各科室及时将主动公开文件挂网公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未收取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文章来源:滨湖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