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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胡埭镇汛前检查工作小组以及在全镇开展汛前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8 10:15 [ ]

  

胡政发〔2021〕15号

  

 

  

 

  

关于成立胡埭镇汛前检查工作小组以及

  

在全镇开展汛前检查的通知

各村(场)、社区,各相关单位:

  为扎实做好我镇今年的防汛防旱工作,根据锡滨水﹝2021﹞7号通知精神,成立胡埭镇汛前检查工作组,并在全镇开展汛前检查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姚  琛

  副组长:周益军

  成  员:钱大江、张伟红、高新宇、徐登峰、谢艺平、

  杭群民、黄庆丰、何溯蓉、童伟丰、王伟峰、

  邵国丰、黄奇伟、秦  益、刘栋明、吴  成、

  苏栋明

  周益军同志为镇汛前检查行政责任人。

  钱大江同志为镇汛前检查技术责任人。

  各村(社区)书记、各场副场长为本村(场)、社区检查责任人。

  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本辖区范围内检查责任人。

  检查工作由工作组牵头,各村(社区)书记、各场副场长参加本村(场)、社区的检查工作,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本辖区范围内的检查工作,具体检查内容如下:

  一、针对前几年受淹地区,做好检查工作,并研究落实今年的防淹措施。

  二、对重点地段进行重点检查,要逐闸、逐站、逐库、逐涵检查工程、设备完好情况,并进行试运行;要检查输电线路、机房、配电房的运行条件及环境情况;要检查值班室、生活区与机房、配电间是否分开,是否有安全隐患。

  三、检查工业安置区和居民生活区的排水情况。

  四、检查主干道路的下水道、泄洪沟(涵)、过路涵洞有无堵塞、损坏和淤积。

  五、在建工程和涉水工程,对跨汛期施工的工程,要建立防汛责任网络,落实施工导流方案和安全度汛措施。

  六、检查河道有无筑坝堵塞情况(包括坝基、围堰、淤积、渔网渔簖、水花生、垃圾、漂浮物、违章搭建等)。

  七、防汛物资检查,各村(场)、社区都要做好防汛物资储备工作,确保质量、数量用得上、用的够、用的好。

  工作要求:要做到查严、查细、查实,要及时完成本辖区范围内汛前检查工作总结,于3月10日前盖章后上报镇人民政府防汛防旱办公室(水利农机站)。检查责任人对检查结果全面负责并进行整改,对未按要求进行检查或漏查并导致汛期出问题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3日

发布机构:胡埭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