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锡市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第34项)整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12-30 13:20 [ 大 中 小 ]
为强化监督管理,加强信息公开,现将无锡市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第34项)基本完成太湖一级保护区化工企业关停和转迁任务的整改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时间为:2020年12月30日-2021年1月6日。
如有异议,可以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问题,我区将认真调查,核实处理。
(联系人:夏晔;联系电话:0510-81178571)
附件:1、无锡市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第34项)整改情况报告
2、无锡市滨湖区化工整治企业名单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30日
具体内容见附件: 附件1:无锡市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第34项)整改情况报告.docx 附件2:无锡市滨湖区化工整治企业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