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9-10-23 18:40 [ 大 中 小 ]
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8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我中心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8年度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1、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政务公开是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放管服工的重要抓手,中心领导高度重视,以国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为契机,专门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舆情回应工作等领导小组,确立了政务公开工作规则、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明、保密审查、舆情回应、政务公开平台运行管理等一系列制度规范,明确了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中心办公室、信息科、法规科等相关职能科室分工负责的政务公开工作体系格局,确保一年来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2、对照标准,依法及时主动公开信息
按照政府网站及公开平台运行管理的相关要求,中心办公室、各业务科室依法及时主动公开各类招标公告、交易公告、成交公示、变更公告、开标日程等业务信息,每两周至少公开一次中心业务工作动态。2018年下半年,我中心专门投入人员与资金力量,研发中心微信公众号,积极保障当前我区安置房转性上市交易群众的购房知情权益,为购房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公开服务。
3、规范内容,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在日常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中,我中心牢牢把握公开规范要求,确保公开效率与质量双保障双提升。一是对各业务科室发布的信息层层把关,先由业务科室项目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分别认真核对,再经法规科、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然后对外发布。二是对重大项目、重要信息除经上述程序外,还要由项目审查组、政务公开工作小组上会讨论,最终审核通过方可对外发布。
4、对标看齐,强化改革创新举措
健全完善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发布机制,完成省、市、区三级公共资源平台信息对接,基本实现三级同步发布。自主研发产权交易电子竞价系统,实现网上实时公开展示。不断提升政府采购电子化程度,实现全流程网上操作。在全省率先实现水利工程两阶段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公共资金节约率呈逐年上升态势。国有企业、社区等各类资源进场交易步伐加快,组织150余场政府存量安置房转性上市交易公开竞价会并实现10%以上的溢价率,开发微信公众号,利用微信公众号进一步扩大安置房转性上市交易信息公开工作。全区农村产权交易规模与金额攀升至全省前30位行列,区交易中心已成为全市范围内交易事项最完整的综合性交易平台。
5、创先争优,主动参加政务公开改革试点
一是作为全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积极围绕试点要求,主要围绕交易环节的全程电子化、无纸化重点发力,深入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务公开工作。二是滨湖区作为全国百家、全省七家、全市唯一一家的政务公开试点单位,按照区统一部署,积极为试点工作提供滨湖特色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务公开经验。三是国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期间,交易中心办公室派出一名文字工作人员全职参与区政府办政务公开科的试点创建工作,滨湖区组建政务公开科加强创建力量的做法被人民日报刊载推广。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公开的主要类别包括:机构概况、法规文件及解读、规划计划、财政信息、人事信息、统计数据及解读、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应急管理等九大类。内容涉及:
1、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
在政务公开专栏中公开我中心交易公告、资格审查、变更信息、成交信息、采购公告、中标公示等方面内容。
2、政策法规总结
按时公开年度工作计划,年度总结等内容。
3、组织人事公开
组织人事调整内容通过政务公开平台及时对社会进行公布,明确各科主要职责,通过社会监督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8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为免费。所有收费事项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设定并经市物价部门批准后实施。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尽管我中心今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开展了一些工作,但对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国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要求仍存在差距和不足。一方面随着更新信息的数量、类别和时效等方面的要求不断提高,需要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意识、细化公开流程、创新公开手段。另一方面,随着公文类信息公开工作遵循依法、及时、高效要求不断细化,交易中心需进一步按照“谁起草、谁审核,谁公开、谁负责”要求进一步明确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分工协作,加强信息公开审核力度,并逐步建立规范的督查考核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期运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