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无锡市滨湖区委统战部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7-01-25 00:00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协助区委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有关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和任务;加强调查研究,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本区有关统战理论、政策的研究和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加强对全区统战工作的指导检查、督促工作。
2、负责联系区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代表人士,沟通情况,反映意见,落实党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党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做好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支持、帮助区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物。
3、负责调查研究、协调检查民族、宗教政策在全区的贯彻执行情况;归口管理全区有关民族宗教方面的重要事宜;联系培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物;
4、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接待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负责侨胞回区定居工作;做好侨胞、侨属和重点台胞、台属的统战工作。
5、调查研究我区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参与有关政策措施的研究制订工作;联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物色培养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检查贯彻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帮助协调解决实际困难。
6、负责党外人士的政策安排,会同区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推荐党外人士担任科、局级行政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
7、做好三资企业的统战工作,调查、研究并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物的情况,做好帮助、引导和教育工作。
8、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开展对国内外侨情的调查研究。
2、开展对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特别是重点人物、重点社团和新移民的团结友好工作,搞好接待服务,增进友好合作交流;配合有关部门展对台工作,促进祖国统一大业。
3、大力开展联络牵线工作,发挥桥梁、媒介作用,努力引进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的资金、技术和人才,促进我区的对外开放和经济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涉侨经济纠纷,依法保护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在我区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4、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的宣传、教育交流工作,联系华侨、华人、港澳同胞传播媒体、文化社团,扩大对外宣传;负责重大和敏感的涉侨、涉港澳的报道稿件和宣传制品的审定工作。
5、依法保护归侨、侨眷和港澳同胞眷属的合法权益,开展归侨、侨眷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和港澳同胞中代表人物的人事安排;受理华侨、港澳同胞回国(内地)定居安置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华侨、侨眷和港澳同胞出国定居、留学、探亲和本区居民出国出境定居的有关审核和信息工作;做好侨务来信来访和扶贫救济工作;受理华侨和港澳同胞的捐赠工作。
区民宗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2、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检查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
3、依法保护少数民族公民的合法权益;开展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扶贫工作;落实国家对少数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企业的有关优惠政策;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对生产销售清真食品的扶持和管理。
5、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
6、指导民族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民族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推动民族宗教团体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办理民族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
7、指导镇、街道民族宗教工作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责;协调处理民族宗教事务的重大事项;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涉及少数民族的突发事件。
8、负责宗教方面的外事归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民族宗教事务部门和宗教界开展的对外宗教交往活动。
9、协调宗教活动场所参与滨湖旅游发展工作。
10、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统战工作会议精神。把2017年作为“贯彻落实年”,完善统战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协助区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规则及工作细则,督促和指导各镇、街道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统战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提升多党合作制度效能。一是坚持以政治教育为主,以增进政治共识为引领,在各民主党派中开展“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为主题的专题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党外人士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巩固团结合作基础。二是进一步推进“同心”实践示范基地建设,结合新三年目标要求,鼓励民主党派创新基地建设模式和活动开展形式,适时召开“同心基地建设”经验交流和总结表彰会。三是深入推进政党协商,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协商步骤和程序,完善知情明政、考察调研、督办落实、沟通反馈、联系协调等五个“保障机制”,不断提高政党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四是开辟《党外人士建言专报》,及时把我区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建议和意见提交给区委区政府,力争有一批参政议政成果转化为党委政府的决策。
3、大力开展统战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各镇、街道要根据协商确定的统战实践创新课题,边实践边总结,形成具有软硬件支撑、可持续发展的统战实践创新项目,年底要形成实践研究工作报告。继续发扬民主党派一成员一建议、一支部一调研的经验做法,认真组织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提高调研质量。
4、不断加强统战宣传信息工作。在继续办好滨湖统一战线网站阵地的基础上,创建“滨湖统战”微信公众号,建立一支网络推送员队伍,广泛宣传滨湖统战工作中的亮点、经验、成效。积极做好上级统战刊物和网站稿件报送工作,不断扩大滨湖统一战线的社会影响。
民宗局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是不断加强学习培训。组织民宗工作人员及工作对象开展中央和省市委有关民宗工作的重大会议精神、重要文件的学习讨论,以道风建设、场所管理、人才培养以及公益慈善等为重点,着力加强党和国家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
二是指导少数民族社会团体工作,联系少数民族人士,协助做好对生产销售清真食品的扶持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涉及少数民族的突发事件。
三是指导各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工作,联系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教界人士,指导有关教职人员培养工作,检查指导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打击非法宗教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处理由宗教问题引发的突发事件。
四是进一步推进星级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工作。以场所管理、制度建设、消防安全、档案管理、食品卫生等内容为重点,把“星级场所”、“文明宗教场所”创建活动作为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有效载体,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推进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制度化进程。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滨湖区委统战部内设办公室、党派科、民族宗教科、海外联络科。区宗教局经费未单列。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
根据区财政局《关于编制2017年区本级预算的通知》要求,按照“完整透明、公平绩效、统筹平衡、厉行节约”的编制原则,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我部门财政业务的实际情况,坚持量力而行、精打细算、勤俭办事,进一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从严从紧编制部门预算,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三、2017年部门预算表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2017年度滨湖区委统战部收支预算总表中包含了滨湖区委统战部机关的收入和支出。
滨湖区委统战部2017年度收支总预算为294.89万元。其中:
1、收入预算: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94.89万元。
2.支出预算:
(1)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4.49万元,医疗卫生支出9.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83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294.89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说明
2017年度滨湖区委统战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294.89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4.49万元,主要用于区政协机关开展工作而发生的基本支出。
2.医疗卫生支出9.5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医疗统筹费等单位承担部分。
3.住房保障支出40.8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新职工购房补贴及发放的提租补贴支出。
(三)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说明
2017年滨湖区委统战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数为294.8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53.61万元,占52.09%;商品和服务支出62.15万元,占21.08%;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9.13万元,占26.83%。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滨湖区委统战部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算17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9万元,公务接待费8万元。
基本定义:“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费。因公出国(境)费,是指单位工作人员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费,是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是指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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