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政府

首页>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1年区国资局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2-01-17 00:00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现将2011年度滨湖区国有资产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予以公布。本报告由信息公开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附表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滨湖区国有资产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81178500。

  一、概述

  2011年区国资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以健全机构、完善制度为目标,稳步推进国资监管及机关事务管理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相关信息,不断推进工作透明、公开运行。主要做好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领导,强化学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坚强保障。为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到实处,我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日程。一是完善机构,健全组织。我局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做到机构落实、人员落实,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二是加强学习,强化认识。定期组织局机关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掌握条例的立法精神、主要内容、制度规定和具体要求,充分认识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认真清理,健全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我局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全面加快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一是加快信息整理公开。按照突出重点的原则,对系统产生的各类信息进行了集中清理、审核,及时发布能够公开的信息。二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认真落实《滨湖区国资局依申请公开信息办法》、《滨湖区国资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相关规定,实行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及政务公开监督制,为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证。

  3.创新工作,延伸范围,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广度深度推进。我局坚持以创新为抓手,以更多的方式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广度深度推进。一是加强对信息公开的工作指导,要求各科室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收集上报各类信息。二是及时在我局网站主动公开本单位信息。三是在单位政务内网公告栏及公告牌上,主动公开委机关人事任免、奖励表彰、评议评先、公务用车、财务状况等信息。四是做好监督工作,进一步完善了监督约束机制,形成了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的工作氛围,严格审核筛选政府信息,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或半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区统一部署在区国资局官方网站上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具体分设公开指南、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公开制度、公开规定、动态信息、年度报告、意见箱等子栏目。2011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5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1年,我局没有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1年,我局未接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实行免费公开。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通过自查我们也发现信息公开的方式有待创新,有时信息更新不够及时的问题,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作为国资监管和机关事务管理机构,我局不承担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为全面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2年我们将主要采取以下措施改进和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继续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认识。二是不断完善优化委网站各项功能,优化在线互动栏目,方便于群众了解我局工作情况。三是进一步完善督查和考核机制,全面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文章来源:滨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