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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湖区市场监管局公布网络餐饮典型案例(三)

发布时间:2026-04-08 09:39 [ ] 浏览次数:

滨湖区市场监管局雪浪分局查处

滨湖区某蒸菜馆未使用食安封签案

        2026年3月21日,雪浪分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开展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通过外卖平台店铺制售食品,仅对食品包装塑料袋进行打结处理,未使用封签或具备封签功能的食品包装物完成封口。

        当事人未对配送的直接入口食品使用封签或者具备封签功能的食品包装物予以封口的行为违反了《江苏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2026年3月21日,滨湖区市场监管局依据《江苏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案发后,当事人立即整改,配备了食安封签。

        典型意义:

        规范使用食安封签,是保障经营者与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食安封签”的宣传推广力度,引导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自觉履行主体责任,鼓励消费者积极参与监督,共同构建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格局,让“食安封签”真正成为守护外卖食品安全的“安心锁”。

 

发布机构:滨湖区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