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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滨湖之光”人才引育补贴申领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26 15:03 [ ]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实施滨湖之光”4.0 全面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区建设的意见》(锡滨委发202248号)《关于实施青睐湖湾工程高质量引育青年人才若干措施的意见》(锡滨委发〔202413号)滨湖区关于更大力度支持青年人才创新创业的十项措施》(锡滨人才〔20253号)的通知精神,以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对本年度人才引育相关补贴资金的申领方式及实施细则公告如下:

第一章  大学生支持政策

一、大学生生活补贴

(一)申请对象与条件

大学生生活补贴申请对象是指用人单位于2024年11—2025年1231日引进的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所在单位为我区各类用人主体(含驻区科研院所,不含实施或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

2.补贴对象应毕业于全球排名前100强高校(不含中外合作办学),2024831日前(含831日)在我区单位参保的,须已享受无锡市大学生一次性生活补贴(完成发放)202491日后(含91日)在我区单位参保的,且毕业时间至申报时不超过2年的,可以直接申报。  

3.在劳动(聘用)合同期内由所在单位在滨湖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以社保缴费记录为准)1年及以上。

(二)支持措施

给予博士10万元、硕士5万元、本科3万元生活补贴,2024831日前(含831日)在我区单位参保的,与无锡市大学生一次性生活补贴按照就高补差原则执行,补差部分在无锡市大学生一次性生活补贴发放后,经申请予以拨付202491日后(含91日)在我区单位参保的,可以直接申报补贴,分25:5比例发放。已享受滨湖之光一次性生活补贴的不重复享受。

(三)申请方式

1.网上申报:申请人对照申报条件,通过网上平台在申报期限内通过滨湖人才门户网(https://rencai.wxbh.gov.cn:5172/index进行申报,时间为2026年511日-610日。

2.材料提交:网上申报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所在单位将纸质申请材料(申请表及附件)于2026年630日前报送至各镇(开发区、街道)相关部门盖章,各板块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滨湖区人社局人才服务中心。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滨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  徐盈仪

电话:0510-85860153

地址:梁清路718号滨湖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楼高层

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

二、“零本创业”一次性创业补贴

(一)申请对象

重点群体(符合市级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对象):大学生(高校在校生、大学生村官、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以及本市户籍的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农民;

(二)支持措施

重点群体在锡首次成功创业并落地滨湖零成本创业孵化基地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的,可以叠加享受区级创业补贴,标准为6000元。

区级创业补贴分二次发放,分别于经营满12个月和24个月时各发放3000元。

(三)申请方式

1.材料提交:申请单位按照要求准备纸质申请材料,申请表及附件按所需材料清单顺序一式2份装订成册,于20251231日前报送至各镇(开发区、街道)相关部门盖章,各板块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滨湖区人社局就业创业科。

2.联系方式

联系人:滨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创业科  李娜

电话:0510-85882172

地址:梁清路718号滨湖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101

三、“零本创业”租金补贴

(一)申请对象

重点群体(符合市级租金补贴发放对象):大学生(高校在校生、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以及无锡市户籍的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农民;

(二)支持措施

重点群体在锡首次创业且落地零成本创业孵化基地租赁创业载体正常经营12个月后,且满足以下申请条件之一,可享受区级补贴(重点群体同时叠加享受市级租金补贴政策),标准为3年内每年据实给予上限为10000元的租金补贴。区级政策申请条件如下:

1)参加滨湖区“青创滨湖”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进入决赛阶段的项目

(2)月营业收入平均满1万;

(3)参加市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荣誉;

(4)创业带动就业满2人(不包含创业者本人,与劳动者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满6个月)。

(三)申请方式

1.材料提交:申请单位按照要求准备纸质申请材料,申请表及附件按所需材料清单顺序一式2份装订成册,于20251231日前报送至各镇(开发区、街道)相关部门盖章,各板块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滨湖区人社局就业创业科。

2.联系方式

联系人:滨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创业科  李娜

电话:0510-85882172

地址:梁清路718号滨湖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101

四、青年就业见习生活补贴

(一)补贴对象

在经认定的我区就业见习基地(单位)参加见习的青年人才: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通过教育部相关机构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毕业前6个月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毕业年度的技师班毕业生

(二)补贴条件和标准

对在上岗前已由见习单位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且当月考勤满15天的青年人才,给予就业见习生活补贴,每月补贴标准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原则上累计不超过3个月。见习人员见习期内被见习单位提前录用,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协议期限继续发放见习生活补贴。其中最低工资的80%根据《无锡市区就业见习补贴经办规则》执行,由见习基地通过江苏人社一体化经办平台(省平台)申请。剩余20%由区级资金补足,需见习人员提供相关材料申请。

(三)申请方式

1、材料提交:见习学生提供学信网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见习期考勤表

3、见习单位发放的见习期的见习补贴(工资单)

4、见习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

5、上述材料由见习人员于20251231日前报送至滨湖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管理中心。

)联系方式

联系人:滨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保中心  何淼

电话:0510-85888923

地址:梁清路718号滨湖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二楼201

第二章  单位人才引育支持政策

(一)申请对象与条件

企业引进大学生支持的申请对象为我区注册登记的企业(含律师事务所等合伙制机构,不含劳务派遣机构),且具备下列条件的:

1.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和僵尸企业名单;

2.企业录用在滨湖首次就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应届毕业生(劳务派遣用工形式除外)和在校获得技师(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且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个月以上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二)支持措施

通过审核的企业,2025年度每引进一名大学生,按本科(技师)2000/人、硕士5000/人、博士10000/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引才补贴。

(三)申请方式

1.网上申报:申报单位对照申报条件,在申报期限内通过滨湖人才门户网(https://rencai.wxbh.gov.cn:5172/index进行申报,时间为2026年511610日。

2.材料提交:网上申报审核通过后,申请单位按照要求准备纸质申请材料(申请表及花名册),于2026年630日前报送至各镇(开发区、街道)相关部门盖章,各板块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滨湖区人社局人才服务中心。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滨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  冯怡

电话:0510-85860153

地址:梁清路718号滨湖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楼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

第三章  高层次人才购房支持政策

(一)申请对象与条件

购房补贴政策的申请对象为在滨湖院所、企业工作的滨湖区分类认定人才,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已完成滨湖区分类认定的高层次人才,首次分类认定后3年内,购买滨湖区首套自住商品住宅并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2.由所在单位(滨湖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个人所得税)不少于12个月。

(二)支持措施

1.A1-C2类人才,已完成市级人才分类认定的,申请享受无锡市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未纳入市级人才分类认定的,参照市级同档次标准予以发放,申请补贴金额不超过房价总额(以契税凭证为准)的80%,分3年按照4:3:3比例发放。

2.C3、滨D1、滨D2、滨D3类人才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三)相关说明

1.购房时间在2024年729日(含)之后,在20251231日(含)之前,购房时间以不动产权登记证书登记时间为准。登记时间早于人才认定时间的不予补贴。

2.与无锡市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无锡市大学生购房补贴(优秀青年人才购房补贴)及滨湖区其他人才购房补贴就高不重复享受;已申领人才“购房券”的,不再重复享受。购买直系亲属房产的,不纳入补贴范围;如夫妻共同购买且都符合补贴申领条件,只支持其中一人补贴申请。

3.在兑付周期内,高层次人才应处于区人才分类认定有效期内,且在我区用人单位工作。

4.在分期拨付期间变更产权所有人或离开本区的,不再支持后续的补贴资金。

(四)申请方式

1.网上申报:申请人对照申报条件,在申报期限内通过滨湖人才门户网(https://rencai.wxbh.gov.cn:5172/index进行申报,时间为2026年112026131日。

2.材料提交:网上申报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所在单位将纸质申请材料(申请表及附件)于2026215日前报送至各镇(开发区、街道)相关部门盖章,各板块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滨湖区人社局人才服务中心。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滨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  郑闽

电话:0510-85860153

地址:梁清路718号滨湖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楼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

第四章  博士后、博士后工作站支持政策

一、支持类别

(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站资助

1.申请对象与条件

申请对象是指在2024729日(含)后我区新设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和江苏省创新实践基地,并引入博士后工作的单位。

2.支持措施

(1)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设立的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资助总额20万元,具体为:批准建站后支持5万元作为建站单位科研启动资金;设站单位招收首位博士后进站以后,可继续申请建站资助5万元,第二位博士后进站后可一次性将余额申请完毕。

(2)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资助总额50万元,具体为:批准建站后支持10万元作为建站单位科研启动资金;设站单位招收首位博士后进站后可继续申请建站资助10万元,第二位博士后进站后可一次性将余额申请完毕。

(3)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升格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在20万元设站资助申领完毕后,满6个月可再一次性申请30万元资助。

(二)优秀博士后工作站奖励

1.申请对象与条件

申请对象是指我区在本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博士后工作站的设站单位。优秀博士后工作站名单以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博士后工作评估结果的通报为准。

2.支持措施

给予设站单位5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新引进博士奖励

1.申请对象与条件

申请对象是指我区每年度新引进博士的博士后工作站设站单位。

2.支持措施

博士后工作站每引进1名博士给予设站单位5万元的补贴(开题和结题分别给予2.5万元)。

(四)出站博士后安家补贴

1.申请对象与条件

申请对象是指从滨湖区所属设站单位出站后,首次全职在本区企事业单位就业,并与用人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2.支持措施

与区内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期限劳动合同的博士后,可享受为期3年、每年5万元的安家补贴,补贴总额累计为15万元。

)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奖励

1.申请对象与条件

申请对象是指2024729日(含)以后,在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或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的我区站博士后。

2.支持措施

按奖励金额1:1配套,一次性最高给予10万元的奖励。

二、申请方式

1.材料提交:申请单位按照要求准备纸质申请材料,申请表及附件按所需材料清单顺序一式2份装订成册,于20264月30日前报送至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滨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  谢文洁

电话:0510-85884027

地址:梁清路718号滨湖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楼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

第五章  其他

一、申请人所需提交的申报材料随着电子政务的逐步推进可作适当调整,具体以在线申报系统提示为准。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对于虚报冒领、违反本细则相关规定或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的,将取消享受政策资格。

三、本年度人才补贴申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滨湖之光”大学生购房补贴等人才政策同时废止,已按相关程序确定支持的项目,按照原政策兑现。

 

附件:1.博士后奖励支持申请表及附件清单(12.26).docx

                2.“零本创业”一次性补贴奖励支持申请表及附件清单.docx

                3.“零本创业”租金补贴奖励支持申请表及附件清单.docx

     

 

 无锡市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26

发布机构: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