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决定公示-七里堤沿湖清淤+和宏智散热
发布时间:2026-05-12 09:34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2026年5月12日度假区建设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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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全文) |
发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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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关于马山七里堤沿湖清淤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锡太旅环(2026)005号 |
2026.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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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关于无锡和宏智散热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和宏智散热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台散热器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锡太旅环(2026)006号 |
2026.5.12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0-85999228
电子邮箱:1052656103@qq.com 审批意见—和宏智散热.pdf 审批意见-七里堤沿湖清淤.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