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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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无锡市滨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和履职报告公示

发布时间:2026-01-14 16:35 [ ] 浏览次数:

无锡市滨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按照《无锡市重污染天气公众健康防护及医疗保障工作方案》开展相关工作,加强重污染天气引发疾病的健康教育工作。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体系和环境公害病监测预警体系,协助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环境质量对公众健康影响的研究工作,做好与环境污染有关疾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受伤(中毒)人员现场急救、转诊救治、洗消和卫生防疫等紧急医学救援工作。

负责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水废物管理,指导和监督管理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过程中的疾病防治工作。

指导和监督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医用辐射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参与编制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做好放射源的放射性污染事件应急工作,组织协调突发环境事件中的人员救治和相关疾病预防。

参与供水规划编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饮用水水源突发污染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工作。依法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供水管网末梢水水质检测,对供水和居民住宅二次供水的水质进行检测和检查,建立居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信息发布制度。

关于2025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履职情况报告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上级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结合我委卫生健康领域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扎实推进生态环境风险防控工作,防范化解各类环境风险,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水废物监督管理情况

2025年,我区严格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法律法规要求,防范环境风险与疾病传播对辖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全覆盖、常态化监督检查重点围绕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转运、交接处置、台账管理,以及医疗污水设施运行、消毒处理、达标排放等关键环节,压实医疗卫生机构主体责任。全区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民营医疗机构和内设医疗机构均与有资质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单位签订医废收集处置合同,合同签约率做到应签尽签各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执行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制度,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等危险医疗废物统一交由处置单位专业化处置,通过二维码识别自动录入管理系统,进行全过程在线监管并在规定的时限内上门收集转运,按时上门收集转运率100%。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实现医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率100%。

二、医用辐射设施设备管理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2025重点检查诊疗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落实情况,工作场所辐射监测情况,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及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辐射危害告知、辐射警示个人防护情况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等情况。严格放射诊疗机构准入,确保放射诊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证》持证率100%‌加强对新建、改建、扩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落实“三同时”要求完成相关评价及竣工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强化设施场所管理监督工作场所设备放射防护设备性能检测达标情况,督促机构配备并规范使用放射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规范设置辐射危害警示标志工作状态指示灯等设施‌‌落实人员健康管理加强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个人剂量监测率、职业健康检查率达100%。

三、‌ 供水管网末梢水水质监测情况

2025年,我区切实履行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督职责,重点加强供水水质监测,保障居民饮水安全。全区共设置7个管网末梢水监测点(太湖水源监测点5个、长江水源监测点2个)及1个二次供水监测点。全年共采集检测末梢水88件、二次供水4件,合格率均为100%,并定期通过区卫生健康委官网向社会主动公开监测结果,自觉接受公众监督。监测结果显示,我区饮用水水质总体良好,居民饮用水卫生安全状况保持稳定可控。

 

发布机构:区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