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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山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划定方案公示

发布时间:2025-11-25 14:36 [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升马山烈士陵园的管理保护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江苏省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按照烈士陵园的类别、规模、保护级别以及周边环境等情况,制定马山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划定方案。

一、基本情况

1976年春,马山人民公社在塔山(又名凤岭)上建造革命烈士纪念碑。19955月,马山区委、区政府在此建造马山革命烈士陵园,总面积2909.1平方米,烈士墓25座,瞻仰广场1200平方米,革命烈士纪念碑高18米、宽5米,座基左右两侧是碑记和烈士英名录。

二、保护范围

以马山烈士陵园宗地图 (宗地代码:320211103200JB00035)为准。(详见宗地图中标示区域)

宗地图.pdf

三、保护管理

主管部门:无锡市滨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管理保护单位:滨湖区马山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四、保护责任

在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禁止实施下列行为:擅自进行工程建设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为英雄烈士以外的其他人修建纪念设施、安放骨灰、埋葬遗体或者从事与纪念英雄烈士无关的活动;侵占、刻划、涂污、破坏、损毁英雄烈士纪念设施;设置影响英雄烈士主体纪念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安全的设施设备;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拆除保护标志;进行销售、有偿服务、娱乐活动、商业表演、乞讨等;其他有损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环境和氛围、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无锡市滨湖区马山街道办事处

20251124

发布机构:马山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