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湖“三化联动”推进行刑衔接工作落实落细
发布时间:2024-10-30 14:34 [ 大 中 小 ]
无锡市滨湖区司法局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有效衔接,聚焦严格执法、公正司法,通过横向联动、协作配合、多点发力,推动行刑衔接工作不断落实落细。
一是部门联动建章立制,推动行刑衔接“制度化”。制度先行强化指引,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规定》《江苏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实施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区实际情况,联合制定《无锡市滨湖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暂行办法》,以制度形式对全区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执法领域行刑衔接工作进行刚性约束,有效避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现象。健全配套文书推动衔接规范有序,联合公安、检察院制定《案件移送审批表》《案件材料补正告知书》《涉案物品交接单》等文书模板,将行刑衔接的基本原则、启动情形、衔接流程、监督方式等内容予以细化落地,助力衔接工作在制度框架内开展。
二是人员联动协作分工,促进行刑衔接“精细化”。加强组织统筹,成立滨湖区行刑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在司法局设立联席会议办公室,公检法司各成员单位严格按照衔接工作办法、联席会议制度等规定,将工作任务细化拆解到具体科室、个人,依规履行案件抄送、证据移送、信息录入、提请复议、立案监督等职责,打造分工明确、程序严谨、配合协作、相互制衡的工作体系。强化联络沟通,定期召开联络员例会,通过汇报落实情况、推进信息共享、探讨分析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做好个案宣传等,不断提升行刑衔接工作专业化水平,推动“个案解决”向“大局优化”转变。2024年以来,全区通过“行刑衔接”制度实现案件移送15件,其中执法部门自查12件,检察院、司法局建议移送3件;在已办结案件中,受刑事处罚3件,不予行政处罚3件。
三是监督联动闭环管理,保障行刑衔接“规范化”。建立健全行刑衔接案件办理监督机制,以行政执法监督、检察立案监督为基础,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社会监督为补充,保障相关制度有效执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司法公正。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专项评査,将“两法衔接”工作落实情况纳入评査范围,重点排查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领域涉及刑事犯罪“应移不移,以罚代刑”等违法违规现象,促进衔接工作落实落细。将“两法衔接”工作纳入行政执法培训内容,依托全区行政执法质量工作推进会,对衔接工作进行细致解读,全面提升执法办案人员理论知识、识别能力、专业精神、廉洁作风,有效实现事前监督。今年以来,已组织开展全区年度案卷评查1次,配合法治督察、纪委巡察开展专项案卷评查7次,评审执法案卷310余份,建议移送案件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