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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滨湖区第一批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11 14:29 [ ]

各镇(街道)农业科、水利农机站

根据区政府《2023年度省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县建设方案》和《关于下达2023年度第批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377号、苏农计202341号),为加快全程全面机械化进程,推动我区特色农机化水平稳步提升,着力推进我区农业生产的全程全面机械化,现下发《滨湖第一批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项目申报指南》,请各板块对照执行,积极申报。

一、支持重点及支持对象

(一)支持重点

实行项目申报制,支持油和蔬菜生产、设施农业、特色茶果业农产品初加工等补短板工作。具体见附件:滨湖第一批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项目申报指南》。

(二)支持对象

项目申报单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在滨湖区内注册设立;无严重失信行为,无骗取、套取区级以上财政专项资金行为;《项目申报指南》明确的具体申报条件。

二、申报事项

(一)按属地化申报。申报主体按要求提供项目申报材料。项目所在镇(街道)农业对项目申报材料初审后,按《项目申报指南》具体要求上报区农业农村局。

(二)申报材料要求。纸质和电子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农机管理科,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附件2、区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3和相关佐证资料

三、工作要求

各项目实施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区农业农村局对项目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评审,并对评审结果予以公示,保证项目筛选工作的公开、透明。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骗取财政资金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所有项目申报资格

联系人:陈谦,电话:81173052

 

附件:1.滨湖区第一批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项目申报指南.docx

2.项目申报书(通用格式).docx

3.区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docx

文章来源:区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