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滨湖区2024年度农业农村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8 13:49 [ 大 中 小 ]
各镇(街道)农业农村部门、局各科室、有关项目单位:
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2024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等专项实施意见〉》的通知》(锡农发〔2024〕29号)文件精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财政支农专项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项目储备工作,现就申报2024年度农业农村储备项目通知如下:
一、储备范围。项目储备专项主要包括:省级现代农业发展、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农业公共服务、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农田建设等专项,以及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提升、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包括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奖补、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等)等资金。
二、工作要求。根据文件要求,抓紧开展项目储备。各镇(街道)农业农村部门收到项目储备申报指南后,及时组织所辖地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做好项目申报,确保应报尽报。局各业务科室对各镇(街道)农业农村部门上报项目开展资格审核,筛选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并通过“省农业农村厅财政专项执行信息管理系统”(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通过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及时提交。各级项目储备要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项政策支持方向,有完整建设方案,包括建设目标、实施内容、预算安排等。储备过程要符合程序、阳光操作、公开透明,对储备项目真实性、合理性、可操作性等负责,严防问题单位、问题项目入库。
三、其他事项。项目实施主体通过项目所在镇(街道)向区农业农村局对口科室申报,申报材料见附件。经预审已入库项目不代表能立即获得专项资金支持。本次项目储备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
附件:1.滨湖区省级农业产业链发展项目入库申报指南.docx
2.滨湖区省级绿色蔬菜保供基地建设和改造提升项目入库申报指南.docx
5.滨湖区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入库申报指南.docx
6.滨湖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入库申报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