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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滨湖区城市管理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5 16:58 [ ]

  

无锡市滨湖区城市管理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扎实开展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努力确保公开内容的时效性、全面性、准确性。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我局始终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明确责任,细化流程,由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亲自督导,办公室具体负责相关工作,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重点工作内容,并且统筹组织全局开展互联网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用好网络评论员小组,切实维护我局网络空间意识形态安全,积极引导舆情信息,扎实开展网络信息维护工作

  二是完善公示制度,抓好任务落实。建立信息发布审查制度,所有公开的信息必须进行保密审查,由分管局领导、主要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对外发布。对不确定是否公开的信息,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部门确定。全年累计发布各类工作动态27条,积极展示防汛抗台、环卫保洁、城管执法、生活垃圾分类等城管局工作状态。发布重点工作、惠民实事动态6条,坚持每月、每季度、每半年公开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让市民了解各项重点工作进度。发布公告公示25条,公开部门文件1件、财政信息2条、政府采购57条、人事信息2条、政协人大提案回复15件,开展政策解读1次、统计数据及解读1次,重要事项主动向社会公告公示。及时更新机构职能、领导名单和分工、各部门职能和部门负责人名单。

  三是加强工作部署筑牢群众基础我局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发布最新的机构概况规划计划财政信息清单。严格落实双公示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要求,并及时公开。同时,高度重视网络测评测试及时对信息公开栏目进行及时维护更新。全年累计收到依申请公开请求1条,及时予以受理并回复当事人。开展一次民意调查,广泛向社会征求关于城市管理相关工作的意见建议,以此提升我局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72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1

  

1

  

0

  

0

  

1

  

1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单位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是依然存在一些需要继续提高的方面。

  1.公开及时性方面。信息公开的实效性有待加强,我局将及时做好政策解读和重点工作公开等工作,及时处理依申请公开工作,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2.公开意识方面。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还需进一步提高,我局将加强对《条例》等文件的学习贯彻,及时总结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经验和做法,提升政务公开队伍业务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文章来源:滨湖区城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