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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工作规程

发布时间:2022-01-03 15:29 [ ]

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工作规程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经局党委研究,现对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分工、具体流程和考核督查等事项予以明确。

一、职责分工

(一)办公室主要职责

1.结合区委、区政府年度考核要求,负责总体计划和推进。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2.负责管理区级门户网站人社局相关网页,负责登陆平台后台发布信息,并做好网站栏目调整等政务公开平台的管理工作。

3.负责滨湖爱就业微信公众号上条文内容的征集、发布工作。

 

4.负责分解落实信息公开任务。对来源于办公室的信息按照相关流程完成更新工作。

5.按照统一受理、分别办理的原则,负责牵头处置依申请公开事项及其他投诉咨询。

6.负责牵头处置政务公开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二)其他科室(单位)主要职责

1.明确为本科室(单位)职权范围内负责的公开内容,应及时做好挖掘、整理、加工工作,通过审核后,报办公室进行发布。科室(单位)负责人对本科室(单位)提交的信息内容要严格把关、反复核对,确保准确无误。

2.协同办公室做好职权范围内的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答复、应诉等相关工作。

二、公开的流程

(一)主动公开流程

  1.分解任务:由办公室对照所需公开的目录,做好沟通衔接,将信息来源分解落实到责任科室(单位)。

2.制作信息:责任科室(单位)制作拟公开信息。

3.审批信息:责任科室(单位)负责人在局OA办公平台递交申请,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逐级审批。

4.发布信息:审批通过后,由办公室统一在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二)依申请信息公开流程

  对收到的申请,由办公室按照信访流程处理,相关责任科室(单位)具体落实、拟定答复意见,办公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答复、办结、归档。

  时限要求:对依申请公开事项,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局主要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三、严格考核

每个科室(单位)都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对存在不依法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未按照规定流程审批而擅自发布信息、发布的信息存在错漏等情况,造成本单位在机关部门年度综合考核中被扣分或者引发重大舆论事件的,按照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追究相关科室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文章来源: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