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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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滨湖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7 09:24 [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以及省、市、区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新的要求,现将2020年度无锡市滨湖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委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当前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65号)等文件要求,做好门户网站包括工作动态、公示公告、主动公开信息等栏目的更新建设和日常维护,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要求进行信息维护,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一是进一步健全领导和工作机制。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委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各业务科室配合做好有关信息公开工作;制定出台委政务信息公开(依申请)工作规程,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进一步加强培训指导。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及时传达有关文件精神,多次组织人员参加相关业务培训,提高了我委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认识和业务能力。

  三是进一步加大政务信息发布力度。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增强公开实效,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全年通过滨湖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76条;受理(反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日常维护职责,严格执行专网专用,专人负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8

  

-5

  

23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8

  

-1

  

0

  

行政强制

  

1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

  

5.9543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照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2020年度我委进一步完善了工作制度和措施、提高了工作成效,保障和促进发展改革工作的深入推进,但与新形势新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着力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领域,充分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加强不同平台和渠道发布信息的衔接协调,努力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无锡市滨湖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月14日

文章来源: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