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省级农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4 09:03 [ 大 中 小 ]
各镇(街道)农办、农业科:
为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产业转型升级,加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提升农业公益性服务能力,促进农业生产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农业专项资金和实施意见的通知(第二批)》(锡农发〔2020〕1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2020年省级农业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接到通知后按照锡滨政办发〔2017〕38号《关于印发滨湖区项目资金申报及拨付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抓紧组织有关单位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并对照项目申报指南,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确保择优推荐,对项目真实性进行初审。
二、申报对象应按申报指南要求,遵循诚实守信原则,对申报项目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作出诚信承诺,并填写《滨湖区项目资金申报责任承诺书》自觉接受各级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管理,并按规定使用项目资金,如有虚假、违规应承担相关责任。
三、申报材料纸质版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及电子版于2020年9月30日前提交我局各对口业务科室,由我局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审核结果经局领导班子讨论通过后,进行网上公示、行文立项。
附件:1. 2020年省以上现代农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2. 2020年省以上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补助项目申报指南
3.2020年省以上转移支付农业项目实施方案(参考格式)
4.滨湖区项目资金申报责任承诺书
无锡市滨湖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15日
附件1:
2020年省以上现代农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农产品加工能力建设
1、扶持内容:支持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建设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设施,改善或建设清选包装、烘干等初加工设施装备。支持农业企业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开展精深加工关键技术装备一体化和智能化更新改造。
2、申报主体:无锡市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
3、补助要求:先建后补。单个项目补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150万元,补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总投资的1/3。
4、项目建设期限: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0日。
职能部门:产业发展与科技教育科
联系人:奚佳麟;电话:81173068
附件2:
2020年省以上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补助专项申报指南
废旧农膜回收利用
1、申报主体
市辖区内的农业园区、农业企业、农业合作社、农资生产、经营单位、村民(社区)委员会、供销合作社、农业技术推广单位(部门)。
2、实施内容
开展农膜、地膜残膜回收利用,有效回收废弃农膜、地膜残膜或进一步处理利用。
3、补助范围
资金主要用于配置田间收集堆放场地,购置磅秤、打包机、消防设备及其它相应配套设施等,各地可以按照《农药管理条例》、《省政府关于加强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8〕60号)、《2020年无锡市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方案》等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规范性建设废旧农膜网点,充分调动多方积极性。
职能部门:农业管理科
联系人:徐增;电话:81173052
附件 3:
2020 年省以上转移支付农业项目实施方案 (参考格式)
专项名称:
工作任务名称:
实施项目名称:
实施单位(盖章):
主管部门: 农业农村部门(盖章) 财政部门(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会制
一、实施范围
明确项目实施的区域范围或地点,地点要细化到县、乡、村。
二、实施内容
分项描述项目主要实施内容。
(一)
(二)
........
三、经费预算
(一)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入)资金 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资金 万元,市县财政配套资金 万元,实施单位自筹资金 万元。
(二)明细预算。
单位:万元
实施内容 |
资 金 来 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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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中 央 财 政补助资金 |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 |
市县财政补助资金 |
实施单位自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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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出经济科目明细表(不做硬性填写要求)。
单位: 万元
实施内容 |
小计 |
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 |
其他资本性支出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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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费 |
培训费 |
印刷费 |
咨询费 |
水电费 |
邮电费 |
差旅费 |
维修 ( 护费 |
租赁 ) 费 |
专用材料费 |
劳务费 |
委托业务费 |
… …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专用设备购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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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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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经济分类科目参见《2020 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四、实施进度
本项目实施期限为 年,时间自 年 月起至 年 月止, 实施进度安排如下:
(一)
(二)
........
五、绩效目标
序号 |
绩效目标类型 |
绩效目标名称 |
目标值 |
1 |
分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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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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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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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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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组织管理
(一)项目组成员(其中明确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管理责任人
附件4:
滨湖区 项目资金申报责任承诺书
项目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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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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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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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 |
万元 |
申请财政资金 |
万元 |
项目实施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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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单位承诺: 1、本单位(人)近三年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失信行为,无违法违纪行为。 2、保证全部申报材料准确、真实、完整、有效。申报所有复印件均与原件核对无误,本项目未获得过相关财政资金支持。 3、如获得专项资金支持,将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并及时报送项目跟踪表和企业效益等相关资料。 4、主动配合主管部门、财政、审计或委托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切实履行相关承诺责任,如有违规或违背以上承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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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单位所在镇、开发区、街道承诺: 该项目申报资料齐全,符合申报规定。已对其真实性进行审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