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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剑清查!全力开展“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20-07-17 09:50 [ ]

  长江流域禁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保护长江母亲河和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为全局计、为子孙谋,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重要决策。

  为全面维护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的多样性,保护长江流域的生态安全,近日,针对辖区特点,滨湖区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开展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

  全方位动员部署

  7月15日,召开全面禁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会议,宣读《关于全面禁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行动方案》,部署全区市场监管领域专项行动开展。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切实把做好长江“十年禁渔”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体现。严格按照各上级部署安排,在全区市场监管领域开展全面禁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行动,严厉查处“禁渔”期间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迅速斩断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产业链,保护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

  全链条排查推进

  摸底数。对新申请经营范围、名称中含有“江鲜”等字样企业,严把市场准入关,配合审批部门做好现有相关企业的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等工作。对辖区内农贸市场、餐饮场所以及水产品养殖销售经营户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建档立册,并了解是否有过“江鲜”“江鱼”经营史,并做好记录工作,方便后期重点监管。

  强检查。加大巡查力度,检查并督促市场主体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重点加强网络监管和广告监管:加强电商平台售卖“长江江鲜”“长江刀鱼”“长江水产”“江虾”等行为监管,强化网络交易监测,杜绝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网络销售。严禁发布有关捕捞、出售、购买、运输、转让、加工消费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违法违规广告。

  严查处。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平台、12315热线电话作用,及时受理涉及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交易违法线索,优先处理、迅速处置。严厉查处各类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行为,对未经批准、未取得或者未按照规定使用专用标识,出售、购买长江流域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依法从重予以查处,需移送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全社会宣传告知

  针对辖区特点,利用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对辖区内水产品养殖户、经营户以及餐饮行业实行上门宣传,宣讲关于长江流域“十年禁渔”的重要意义和政策要求,发放《致餐饮和水产服务经营者告知书》,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经营自律。

文章来源:滨湖区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