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政府

首页>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无锡市滨湖区教育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2-04 08:31 [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无锡市滨湖区教育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无锡滨湖区教育局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wxbh.gov.cn/jyj/index.shtml)予以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无锡市滨湖区教育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10-81178591,传真:0510-81178608,邮箱:xcbhjy@163.com,地址:无锡市金城西路500号,邮政编码:214071。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及国家、省、市、区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足“教好书、育好人、服务好大局”目标定位,立足年度教育工作发展中心工作,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新《条例》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高度重视新《条例》宣传培训工作,年初通过局班子扩大会议,组织全体班子成员和各科室(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中培训,系统学习新《条例》主要内容、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实务等方面内容。层层传达学习内容,组织全体机关人员开展自学工作,准确领会其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努力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在指导实践上做文章,在狠抓落实上出成效。

  2.主动公开情况

  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渠道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109条,其中结合机构调整工作修改机构概况,法规文件及解读信息7条、规划计划信息3条、财政信息6条、政府采购信息3条、重点工作信息2条、人事信息3条、统计数据及解读信息5条、重大项目信息2条、政府采购信息2条、权责及监管信息2条、各类教育信息29条、应急管理信息1条、教育救助信息2条。

  3.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件,其中网络申请数0件、当面和信函申请数1件;已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答复1件,答复率100%,其中予以公开数0件、部分公开数0件、不予公开数0件、无法提供数1件、不予处理数0件、其他处理数0件。2019年,我区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实行收费。共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0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0件、被依法纠错数0件、其他情形数0件;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诉讼数0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0件、被依法纠错数0件。

  4.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情况

  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原则,重新梳理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目前,我局权责清单涉及6个科室(部门),行政权力共计6大类47项,其中,行政许可4项,行政处罚23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奖励7项,行政确认2项,其他行政权力10项。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定期做好行政许可等各类事项信息维护,依法公开部门行政权力事项、法规依据、审批程序、监督投诉电话等内容,按规范和标准在“双公示”平台发布行政许可数据353条。参照省市区“三级四同”标准化权力和责任清单,重新梳理出24项不见面审批事项。

  5.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加大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教育法规的宣传力度,积极应对舆论热点和群众关注的难点问题,“滨湖教育”新浪微博公开信息254条,通过“无锡滨湖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254条,全年微博、微信回应数约30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4〕105号)、《关于认真做好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锡滨人办发〔2018〕21号),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中开设“建议提案办理结果”专栏。2019年,共办理落实区人大代表建议8件、区政协委员提案5件,见面率、答复率、满意率均为100%,符合公开条件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100%予以公开。

  6.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不断完善信息主动公开制度、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监督制度等,定期跟踪各科室(部门)信息公开具体情况,围绕每个季度政府办信息中心反馈的问题进行针对性整改,努力确保工作规范落实。区教育局将信息公开工作全面纳入机关工作人员考核,对不及时、不准确公开的行为与人员,作出批评,并责令及时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39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2

  

0

  

176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11729.095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1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1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1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部分科室业务信息公开形式较为单一、公开内容还不及时,公开时效性还不强。

  2020年,我局着重从以下三方面作出改进:一是强化信息公开意识。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宣传、积极引导、形成合力,进一步提高单位全员主动公开意识,提高工作人员专业水平,把信息公开工作做实做细。二是提高政务公开水平。进一步完善三类清单目录编制工作,制定政务公开目录和规则,根据滨湖区政务公开标准体系,以规则和标准促进公开的形式和内容,提升政务公开水平。三是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定期开展各科室条线的信息公开专项督查,切实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相关报告事项。

文章来源:滨湖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