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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滨湖区信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2-03 12:00 [ ]

无锡市滨湖区信访局2019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公布无锡市滨湖区信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滨湖区信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及时研究贯彻措施,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及时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条例》,使大家进一步认识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落实该项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019年,我局密切结合工作实际,主动公开了我局部门预算、部门决算信息、人事信息、规划计划、重点工作、信访接待安排等信息,通过区统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共计11条。

我局2019年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因而没有发生有关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贯彻《条例》工作中,对照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下一步将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 配套制度方面。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深化主动公开内容,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质量。

 2. 日常管理方面。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重点保证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

 3. 公开内容方面。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妥善处理保密与公开的关系,严格审查程序,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在保证国家秘密安全的同时,及时完善更新应主动公开的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文章来源:区信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