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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滨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31 16:41 [ ]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51号)等文件要求,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

  2019年,我委组织学习了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着重学习了做好政务信息公开的迫切性和重要性、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的关系,以及《条例》的其他规定等。此外,我委及直属单位采取发放宣传手册,摆放宣传展板,拉宣传横幅等多种宣传方式,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认识和理解。

  2019年,我委通过政务网站公开渠道,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404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39条;公告公示类信息205条;政策、文件类信息7条,包括部门文件、政策解读等信息;规划计划类信息13条,其中包括专项规划及解读、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及阶段性工作计划总结;财政信息3条,包含财政预决算及专项转移支付;重点工作7条,包含重点工作执行情况、重大会议等;人事信息3条,包含干部任前公示等;统计数据及解读10条,包括数据解读、专项统计数据等;政府采购6条,包括招投标情况、采购公告、采购公示等;权责信息32条,包括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权力清单、双随机、一公开等;应急信息6条,包括预警信息、工作动态、应急事件、安全知识等;环境保护类信息4条,包括水质数据等;重大项目3条,包括项目基本信息、资金分配、实施进展等;医疗卫生信息53条,包括医疗服务信息,医疗机构设立及执业登记信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疾病防控、人口和妇幼卫生信息、卫生监督等;公益救助信息13条,包括医疗救助、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等信息。

  2019年,我委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件。我委共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0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0件、被依法纠错数0件、其他情形数0件;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诉讼0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0件,被依法纠错数0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0

  

13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0

  

59

  

行政强制

  

1

  

0

  

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1

  

11.023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按照区级要求及时、高效的公开,信息公开取得了重大进展,但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在公开形式方面。目前我委公开形式较为单一。下一步,我委将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反馈机制,加强政务公开的监督工作,畅通群众监督渠道,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

  二是在信息公开完整性方面。目前,有部分信息公开还存在不及时、不全面的问题。下一步,我委将强化意识、规范程序。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检查督促,严格按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严格审查公开内容,杜绝实施过程中的随意行为,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的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无锡市滨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月31日

文章来源:区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