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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9 11:19 [ ]

无锡市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本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滨湖区市场监管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年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积极推进区委区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实施,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保障人民群众对我区市场监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较好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加强新《条例》学习贯彻,按照上级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新《条例》全文,在大厅等醒目位置做好新《条例》的宣传工作,派员参加滨湖区政务公开和政务信息培训班。

主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继续规范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开审批程序,不断加大对财务收支、行政处罚、人事任免、工作规划、审批结果等事项的公开。

完善规范信息公开制度机制。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运作,按照《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对各部门拟制的各类政府信息,由科室负责人对信息内容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报局领导审批,最后由专人在局网站专栏上予以及时公开,形成良性的工作机制。

2019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6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公开6件。其中主动公开机构职能类信息166条,规划计划类信息22条,人事类信息5条,政策文件类信息9条,消费类信息21,其他类信息1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0

763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1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78

0

217

行政强制

 51

0

7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1

37.7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4

 0

 11

 1

 16

 1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时效性方面还需进一步提高。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

2、在探索和研究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方面还需加强。要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力度,建立完善人才培育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锡市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19日

文章来源:滨湖区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