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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湖区科技局政府网站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9-03-21 15:45 [ ]

  

滨湖区科技局政府网站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锡滨政办发[2017]72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统版后的政府网站管理,促进我局政府网站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现制定科技局政府网站管理办法(试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栏目设置与信息分类

  科技局政府网站的栏目设置、信息分类依照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统一要求,栏目设置主要包括:工作动态、公告公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等。

  (一)工作动态

  我局开展的工作,如培训、活动、会议、重要事项、重点工作等新闻信息。

  (二)公告公示

  需要对外界公众发布的相关信息,如国家、省、市各级申报通知,区本级拟立项项目(科技创新类),公告公示,民意征求,领导分工调整等等。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我局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下一级栏目包括:机构概况、法规文件及解读、规划计划、科技项目管理、财政信息、重点工作、统计数据及解读、政府采购等。

  (四)依申请公开

  根据社会公众的申请,依照法律规定和我局职权,向申请人公开的信息。

  二、网站信息发布管理

  科技局政府网站的信息发布管理包括:发布流程、责任分工、更新周期、信息规范等。

  (一)发布流程

  1.相关科室撰写待发布信息;

  2.填写“信息主动公开发布审核单”(附件),提请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批准;

  3.将待发布信息电子稿、审核单提交行政许可服务科;

  4.行政许可服务科负责审核,并由专人进行网站发布操作。

  (二)责任分工

  1.“工作动态”由各科室负责;

  2.“公告公示”由各科室负责;

  3.“机构概况”由办公室负责;

  4.“法规文件及解读”由行政许可服务科负责;

  5.“规划计划”由办公室负责;

  6.“财政信息”由办公室负责;

  7.“重点工作”由各科室负责;

  8.“人事信息”由办公室负责;

  9.“统计数据及解读”由高新产业科、事业成果科、合作经营科负责;

  10.“政府采购”由办公室负责;

  11.“科技项目管理”由各涉及业务科室负责:

  12.“应急管理”由办公室负责;

  13.“依申请公开”信息由行政许可服务科协调处理。

  (三)更新周期

  1.工作动态类应在2周内有更新;

  2.公告公示类应在半年内有更新;

  3.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法规文件及解读、规划计划、重点工作、统计数据及解读等应在半年内有更新,其它应在一年内有更新;

  4.依申请公开类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反馈。

  (四)信息提供

  为确保局网站信息及时更新,各科室要积极做好各类信息的报送工作,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职能工作信息。

  1.各业务科室等每月分别提供职能工作信息不少于3条;

  2.办公室、行政许可服务科等每月分别提供职能工作信息不少于1条;

  (五)信息规范

  1.信息标题要准确合理,能简要概括信息的主要内容;

  2.信息内容语句通顺,通俗易懂,无错别字;

  3.信息文字格式一律采用宋体12号(小四),若有小标题,则单独一行并加粗,行间距段前0行、段后0行,行距1.5倍。

  三、相关工作要求

  1.加强审核把关。各科室对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确保数据准确、文字无误,行政许可服务科对各科室报送的信息进行把关,确保信息发布规范。

  2.加强工作对接。行政许可服务科与各科室做好对接,督促信息报送,确保局网站各栏目信息更新及时。

  3.加强管理考核。为促进局网站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网站信息工作在年底统一纳入各科室考核。

  附件:滨湖区科技局网站管理工作规程

  

滨湖区科学技术局

  2019年3月21日

文章来源:滨湖区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