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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湖区科学技术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19-02-22 14:59 [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要求,由滨湖区科学技术局编制。本年报统计数据起止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滨湖区科学技术局行政许可服务科联系,电话:0510-81178559,传真:0510-81178555,邮箱:wuxihonoro@sina.com地址:无锡市金城西路500号,邮政编码:214071。

  一、概述

2018年,滨湖区科技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按照滨湖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提高服务能力和公信力为重点,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工作经验,紧密结合滨湖科技工作实际,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努力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的建立,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健全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制度,着力打造“阳光科技”。建立健全由分管领导任组长,行政许可服务科科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滨湖区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修订完善《滨湖区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方案》、《滨湖区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滨湖区科学技术局依申请公开信息办法》,在区科技局行政许可服务科专门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处,确定5名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截至2018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根据《条例》和《办法》的要求以及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及时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全年共在“滨湖区科学技术局”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128条,通过举办新闻发布会形式公开信息0条.

根据《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信息应当主动公开;第十条的规定:“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属于重点公开的信息,我局对现有职权进行汇总梳理,形成区科技局职权目录(包括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奖励、其他行政行为、其他行政管理权力),并对各项职权的名称、行使依据和标准、承办部门、联系电话、流程等相关信息进行网上公开。各有关科室按照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逐项梳理各自承担职权的办事流程,重新整理各事项的办事机构、办事指南、表格下载、相关法规、受理方式和监督投诉等详细资料。

  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采取了多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包括在我局政府网站开辟信息公开专栏、在区科技局行政许可服务科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处、提供科技工作专题信息汇编(规范性文件)等;通过局网站和“滨湖统计”月刊定期向社会发布相关科技信息和科技统计信息;在局网站设立“工作意见箱”、 “办事指南”专栏。有关的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还通过与上级机关网站链接发布。此外,我局还经常性地通过《科技日报》、《无锡日报》、无锡电视新闻频道、无锡电台新闻频率、“新滨湖”、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向公众及时公开滨湖科技工作的动态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以多种手段宣传各类科技政策,极大地方便了科技企业、科技人员对政策的了解,对于帮助他们更好地把握党和国家的政策导向,更好地促进企业和科技工作的发展,及时获得科技信息,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有效地促进了企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已经成为实施科教兴区战略的重要形式。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目前,我局对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实行免费。截至2018年底,我局对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为0元。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截至2018年底,我局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为0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为0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有:主动公开意识还不够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形式和内容还不够丰富,互动性还不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保障内容还需进一步加强;存在工作精力投入不足、人员专业水平不高等问题,信息公开发布的规范性和时效性还需进一步提升。

针对上述问题,下阶段我局将严格按照《条例》以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扎实做好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满意度。

一是提高信息公开意识。进一步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宣传引导,进一步提高各单位主动公开的意识,合力把公开工作做得更扎实、更到位。

二是创新信息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切实提高公务透明度。同时,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三是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绩效考核体系,定期开展专项督查。进一步拓展监督渠道,扩大监督范围,运用电子监察、第三方评估等手段,对政务公开实施全方位监管,不断推动和促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着力打造“阳光科技”。

文章来源:滨湖区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