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文体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07 14:58 [ 大 中 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区政府相关通知要求,编制本报告。本年报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个部分。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可通过滨湖区文体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专栏上查阅。
一、概述
2018年滨湖区文体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政府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精神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制,不断扩大信息公开范围,细化信息公开内容,强化信息公开力度,规范信息公开管理,提升信息公开质量,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滨湖区文体局主要通过局门户网站公布各类政府信息。2018年,区文体局按照相关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止2018年12月31日,通过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204条,其中公开政务信息39条。另回复12345举报14件。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
(一)法规文件及解读:主动公开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5条,包括如何识别非法出版物相关政策解放、《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解读、《文化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解读等信息。
(二)规划计划:规划计划类信息5条,包括《关于印发无锡市文物保护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的通知》、安全生产季度履职报告、月工作安排等。
(三)财政信息:财政类信息5条,包括本部门财政预决算报告等。
(四)重点工作:重点工作类信息5条,包括本部门年度惠民实事项目、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及推进情况、重要会议情况等。
(五)人事信息:人事类信息5条,包括本部门人员职务任免信息等。
(六)统计数据及解读:统计数据类2条,包括文物保护单位基本情况等。
(七)重大项目:重大项目类信息3条,包括惠民实事项目、公共室外健身路径等。
(八)政府采购:政府采购类信息3条,包括本年度部门政府采购信息公示及中标公告等。
(九)权责及监管:权责及监管类信息2条,包括《关于调整区文体局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的批复》、《无锡市滨湖区文体局行政许可公示》等信息。
(十)应急管理:应急管理类信息4条,包括文化市场突发事件应急措施及安全培训、检查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8年滨湖区文体局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滨湖区文体局从未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滨湖区文体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滨湖区文体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不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还有待于加强,一些信息的公开还存在滞后现象。二是信息公开的针对性不够。在法规文件及解读、政策解读等一些群众关注度比较高的公开项目上,内容还不够多,形式还不够丰富。三是信息公开的完整性不够。规划计划、重点工作、统计数据等项目的信息公开内容不全,全年也没有上报省级动态信息采集项目。针对上述问题,下阶段滨湖区文体局将严格按照《条例》及省、市、区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满意度,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注重宣传引导,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业务工作的重要环节,提高主动公开的意识,全力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得更扎实、更到位。
(二)健全制度,严格考评。进一步完善区文体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规范,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强化底线思维,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与提高。
(三)强化能力,提升水平。定期组织学习培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研究解决信息公开工作中的疑难问题,不断增强区文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