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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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8年秋季无锡市滨湖区教育局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结果暨领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19 09:25 [ ]

  经评审,认定何淼等172名同志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领证材料。申请人出示身份证领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及教师资格证书,其中申请表应转交所在单位或者人才服务中心存入本人档案,遗失不补。非本人领取的,须出示委托人及受托人身份证。

  2.领证时间:12月3日至12月7日,双休日除外。

  3.领证地点: 无锡市滨湖区教育局

  地址:无锡市金城西路500号3号楼裙楼453办公室

  电话:0510-81178602

  4.注意事项:

  (1)申请材料不全的,需补交相关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 否则无特殊原因将作不合格处理。

  (2)妊娠期申请人有暂缓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其证书暂缓发放。待妊娠期结束递交体检项目全部检查合格后,再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的申请人员,可之后来教育局领取,事先请电话联系确认。

2018年秋季无锡市滨湖区教育局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结果一览表1.xls

 

  无锡市滨湖区教育局

  2018年11月16日

文章来源:滨湖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