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政府

首页>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滨湖区财政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7-03-15 00:00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规定,现将2016年度滨湖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以及省、市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的重要部署,及时发布或答复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各类财政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能不断提升。总结一年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7条。其中,政府概况1条、政策法规6条、会议报告3条、财政信息7条、统计信息11条、政府采购1条、人事信息8条。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主要通过无锡市滨湖区财政局门户网站公布各类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从未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收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未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工作措施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数量较上年有较大增长,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明年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1.进一步建立健全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根据《条例》规定和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完善内部流程。明年将依据《江苏省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我区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提升我区预决算信息公开水平。

2. 进一步推行财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标准化管理,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按照省财政厅推行财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标准化管理的要求,加强形式审查,减少无序申请;完善内部流程,杜绝工作差错;规范答复文书,防范法律风险;坚持积极沟通,解决工作难题。

3.进一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加强对各科室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指导,结合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我局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电子政务应用能力。在实践中,还要加强与横向部门的沟通交流,学习好的经验和做法,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文章来源:滨湖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