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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湖区财政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15 00:00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规定,现将2015年度滨湖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2015年,我局认真贯彻《条例》以及省、市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等重要部署,及时发布或答复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各类财政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能不断提升。总结一年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3条。其中,财政信息7条、人事信息3条、会议报告类1条、政府采购类1条,更新政府概况1条。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主要通过无锡市滨湖区财政局门户网站公布各类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5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从未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收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局未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工作措施

2015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存在的问题仍不容忽视。一是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量少。二是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依申请公开工作尚需规范和提升等。明年将采取以下措施:

1.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便于群众寻找所需要的信息,也为信息公开监督检查提供依据。我局将根据《条例》完善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参照行政权力清理步骤全面清理便民服务事项,将符合相关要求的信息纳入目录,自觉接受全社会监督。

2.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加强对各科室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指导和检查考核。提高我局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电子政务应用能力。在实践中,要向区法制办、行政服务中心、信息中心等部门多取经,邀请他们对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业务指导。加强与横向部门的沟通交流,学习好的经验和做法,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3.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确保信息动态化,保证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根据信息类别,区分公开时限。政策法规、工作职责、行政权力、投诉咨询热线等信息长期公开;行政审批结果、行政执法结果等信息即时公开;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随时公开。同时,与时俱进,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对信息公开专栏应用系统进行调整,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等栏目。

 

文章来源:滨湖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