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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1-21 00:00 [ ]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由无锡市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全文包括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情况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子政务网(网址为http://www.wxbh.gov.cn/scjj)予以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10-81170095,地址:无锡市滨湖区滴翠路98-2号,邮政编码:214072。

  一、概述

   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具体牵头,各业务科室配合。截至2015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以来,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科室,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职能部门,建立了由办公室扎口管理,法规科监督检查、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确保了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圆满完成。

  (二)拓展公开渠道,加大公开力度根据

  《条例》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推进过程中,我局将规范性与灵活性紧密结合,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实施政务公开,保证了公开的效果。把电子政务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把微信公众号及官方微博作为信息公开的第二平台,今年以来,我局认真做好政务网站的维护和信息更新工作,不断丰富网站栏目内容,不断完善网站服务功能,以应用为导向,以需求促发展,逐步提升我局政务网站、微信、微博的建设水平。

  (三)加强培训考核,落实保密审查

  为更好履行《条例》规定的职责和义务,我局按照“全面、深入、持续、有效”的培训工作要求,全面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近年来,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按照“既推动信息及时有效公开,又确保秘密信息安全”的方针,局各业务科室对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实行“自审”和“送审”相结合的逐级审查制。坚持“谁主管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严格按照保密审查程序公开政府信息增强保密防范意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按照《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5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份,均已按时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基于便民原则一般不收取费用,而是直接以挂号信或EMS的形式向申请人寄送告知书。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本年度有1份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案件。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工作,我局虽做了大量的工作,然而,按照上级的要求还存在着一定差距和不足。2016年,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按照《条例》的要求,正确处理好公开与保密、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的关系,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布有关规章和文件,推进工商工作规范统一、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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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文章来源:滨湖区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