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房屋征收办)党组织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6-07-06 16:04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房屋征收办)党组织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5年5月6日至6月30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房屋征收办)党组织进行了巡察“回头看”。 2025年12月10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房屋征收办)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自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局党委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政治责任和政治考验,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深刻把握巡察整改严肃性、紧迫性,全面统筹、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各项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效。
1. 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巡察意见反馈后,局党委第一时间召开党委班子会议,原原本本学习巡察反馈意见,逐条逐项分析问题症结,深刻反思工作短板,全面认领反馈问题。全局上下深刻认识到巡察整改是规范履职行为、提升工作效能的重要契机,牢固树立“整改不落实就是政治不担当”的工作理念,坚决摒弃“过关心态”“惯性思维”,切实把全体党员干部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上来,夯实全员整改的思想基础。
2. 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各方责任。迅速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党支部书记、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严格落实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身作则、带头整改、靠前指挥,全程统筹推动整改工作走深走实。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动认领分管问题,牵头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格局。
3. 从严督导推进,提升整改质效。精准制定了《关于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注重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目标导向,坚持从严督导、从严把关,定期梳理整改进度、分析存在问题、研究推进举措。对整改推进缓慢、措施落实不扎实、资料不完善的股室进行点对点督促整改,坚决杜绝纸面整改、选择性整改、虚假整改,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落细、见底见效。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34个问题已整改完成,54条整改措施已落实。
1.关于“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部署不够坚决”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根据省住建厅关于“‘江苏省特色田园建设示范’创建工作自2025年起,每两年为一个周期,奇数年为培育年、偶数年为命名年 ”的要求,已排定剩余14个规划发展村庄省、市级特色田园建设示范创建计划,督促指导各涉农板块对照省特色田园建设示范创建参考指标,分阶段、有梯度地进行培育和改善提升。2025年开展了马山街道和平社区牛塘、雁门省级特色田园建设示范申报工作,目前已通过省级评价验收。将胡埭镇茶场中湾、雪浪街道许舍社区尧歌里、马山街道万丰社区内闾等村庄列入2027年培育计划,切实加强现场及台账资料查漏补缺工作,做到成熟一个申报一个。
2. 关于“公车使用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局机关和质安站均已按照公车管理相关规定,根据不同车牌建立完善独立的公车使用管理台账,并严格登记每一次出车、保养、维修、洗车等使用信息,避免发生用车漏报、误报等情况,确保用车规范。每季度对公车的使用管理台账进行检查至少1次,核对信息记录是否全面、属实。整改以来,共发现信息漏填2次,均已整改闭环。
3. 关于“制度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对各板块房屋管理部门执行直管公房管理规定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整改以来,共开展检查2次,发现问题2条,目前已整改到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经营性用房相关管理要求的通知》,对经营性用房的租赁管理及租金标准进行了明确和强调,要求在制式《房屋租赁合同》中增加押金条款,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约定押金性质及权利义务,确保租赁行为有据可依、标准统一。
4. 关于“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加大公租房租金催缴力度,已上门走访劝导欠租家庭,已有住户补缴了部分租金;部分困难家庭仍存在3至6个月不等的欠租情况,承租人承诺将逐步补缴。依法推进到期强占住户清退工作,对拒不退出的公租房占用对象,依法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持续跟踪剩余欠租户的租金补缴进度,上门劝导、引导低收入困难家庭主动缴纳租金。密切跟进司法诉讼案件进展,待判决生效后依法申请执行。
5. 关于“账实不相符”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对直管公房账面和实物不匹配情况进行了核查。已查明未做账面处理的房产系市属国有企业“三供一业”移交我区代管的自建房(自管房),此类房产因产权不属于我区,无房产原值,故无法处理。根据以上情况,进一步明确了全区直管公房报表统计口径,对“三供一业”移交的自建房单列统计,确保账面与实物一一对应、底数清晰。
6. 关于“老旧小区存量大改造慢”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荣巷街道已完成43户签约并搬离,现场已搭建安全围挡隔离保护,待历史街区改造时统一拆除或“百宅百院”活化利用。剩余1户未签约户为大张巷22号,经现场核查,该房屋仅为民居中间的一间房,承租人已自行加固改造,目前结构安全。荣巷街道已加强日常巡查,待后期街区提升改造时再行处置。
7. 关于“理论中心组学习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地区本部门本领域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日程,围绕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等住建领域相关会议、文件精神组织了5次学习。结合滨湖住建工作,围绕城市更新、住房保障、安全生产等内容,组织中心组成员开展了2次交流研讨,推动学习成果有效转化为工作举措。
8. 关于“信息化系统监管效能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组织开展专题培训,2026年2月,组织各基层板块监管人员开展了为期3天的小型零星工程业务培训,重点讲解小型零星工程管理系统操作方法等内容,有效提升系统监管效能。根据小型零星工程综合管理系统的实际使用情况,组织专业技术团队做好系统功能升级工作,增加了逾期加强显示、短信提醒等功能,督促各板块及时审核闭环;新增了退回功能,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反馈审核意见,强化了系统留痕。
二是建立核查闭环机制,由专人负责系统数据的日常监控与跟踪分析,定期对未及时审核和闭环的项目通报提醒。
三是已发函至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督促运用大数据现代信息技术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监测分析,及时发现并主动预警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改以来,已发现并处理串通投标行为6次,为优化营商环境,规范交易市场提供支撑。
9. 关于“安全监管有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结合安全生产“六化”建设,重点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和常态化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针对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高支模等工序开展全过程安全管控,同时借力区工程建设“互查联盟”、市安责险风险控制中心等专业社会力量,丰富隐患排查手段,提升隐患辨识精准度。
二是依托建筑保温材料施工全过程管理工作,严格把关建设施工各个环节。推广应用“建筑保温材料全链条安全管理信息化模块”,逐步提升建筑保温材料全过程智能化管控与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实现建筑保温材料全链条监管与责任闭环。指导施工、监理单位建立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鼓励各参建人员积极查找问题并及时整改,倒逼施工现场提升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10. 关于“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较多”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持续做好高层建筑消防隐患“一件事”全链条治理,健全消防隐患“一件事”双牵头协同联动机制,推进隐患整改闭合。其中住建部门牵头整改存在消防审验历史遗留问题高层和存在潜在风险部位高层,已全部整改完成。
二是召开了住宅小区“降风险、清杂物”专项工作部署会,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严格落实消防设施日常巡查巡检制度,履行维护维保职责。联合各板块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住宅小区“拉网式”排查,有效降低火灾安全隐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小区公告栏、业主微信群、上门走访等方式,宣传消防安全及“降风险、清杂物”的重要意义。已指导部分符合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条件的小区业委会或物业企业启动消防设施维修资金申请程序,保障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11. 关于“培训及台账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强化责任意识,抓住春节、防汛等重要时间节点,2次召开住建领域安全生产相关会议,对在建项目、物业小区的安全生产及应急保障工作进行部署,进一步强化各责任单位安全生产意识。多次开展专题培训,提升监管人员的履职能力,2026年2月,组织基层监管人员进行小型零星工程业务培训,重点讲解安全基础知识、现场检查要点等内容;3月,邀请行业专家围绕智能建造、AI赋能建筑施工安全作专题讲座。注重台账规范,结合安全生产“六化”建设,重点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和常态化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动态更新并形成“一案一档”,确保落实闭环销号管理。
12. 关于“信访投诉偏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建立投诉分析机制,每月梳理信访投诉、12345热线等涉及物业管理问题,形成月度问题预警清单。压实街道、社区属地化解责任,针对一般性问题督促属地协调解决;针对疑难问题,搭建区住建局、属地板块、村(社区)三级联动处置平台,共同协商推进。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畅通业主反映渠道,定期了解居民诉求。从严落实12345热线工单处置各项规范标准,常态化开展诉求群众回访工作,全程盯办问题处置落地实效,增进群众获得感与满意度。
13. 关于“监管处罚偏软”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完善了物业领域信用评价操作细则,明确失信行为认定标准、扣分流程及整改时限,对拒不整改行为依法从严查处。系统梳理了物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标准、流程和办结时限,为规范执法提供遵循。加大执法力度,结合城管执法进小区,建立区街联动、部门协同的监管执法工作机制,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实现线索实时移交、处置结果及时反馈。
14. 关于“执法程序还需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以内部培训抓规范执法,2025年8月,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了规范执法程序培训,用正面案例拆解执法流程、法律适用与沟通技巧,用反面案例分析问题根源,针对薄弱环节进行强化讲解,实现执法流程闭环管理。以外部培训强专业能力,2026年3月,聘请律师对行政处罚及信访流程开展案例讲解,全局执法人员全员参加,为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提供保障。
15. 关于“履职能力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强化住建领域法律法规学习及典型案例剖析,2026年3月,就住建领域信访纠纷处置举办专题培训,结合典型案例进行集中深度解读,实现了业务能力的精准赋能。组织建筑市场现场监管人员常态化学习《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并编制了《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标准化抽查清单》,提升监管精准性、公正性。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流程的通知》,全面优化调整了执法工作流程。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每人每年不少于60学时的培训,着重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执法、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的能力。
二是加大了房地产市场监管、物业行业管理、行政征收及信息公开等行政诉讼多发领域的分析研判力度,注重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最大限度地将行政争议化解在行政体系内部。针对群众投诉情况,各相关股室积极联动、协同发力,如安置股和建管股针对危房出租的信访举报进行了实地深入调查,做到了快速响应与精准处置。
16. 关于“工作责任还未压紧压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意识,明确党组织主体责任、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各股室具体责任。针对“双纳入”要求,下发相关通知,再次强调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职报告和民主生活会剖析材料的必要内容,并由专人进行把关提醒。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定期研判制度,常态化排查梳理领域风险、部署推进工作,组织了半年度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形成高质量分析研判报告。
二是原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公众号停用后,工程质量信息公示、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等相关信息已于站门户网站发布,整改以来,共计发布各类信息5条。扎实做好门户网站的日常运维及宣传推广工作,做到渠道畅通、内容及时准确,不断提升门户网站的公共服务能力。
17. 关于“防范舆情风险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已完善舆情风险识别与应急处置方案,组建了主要领导牵头的舆情工作小组。紧盯楼盘交付、房屋质量、物业纠纷等高发领域,从源头压降投诉隐患,结合日常12345工单、信访平台,及时梳理舆情风险隐患,在受理时做好登记,涉及群访群诉事件及时联合相关股室对问题进行分析答复。加强与网信部门联系,及时处理网络舆情,对突发舆情能够做到快速响应、及时反馈。
二是建立了房屋质量投诉舆情风险预警机制,每季度做好信访投诉、热线工单、来信来访工作底册的动态更新与常态化梳理工作,系统排查梳理房屋质量投诉风险项目,形成项目清单。根据房屋质量群访群诉事件舆情的“高、中、低”风险,进行分级分类处置。2026年3月,组织质安站工作人员参加房屋质量投诉协调处置工作培训会议和局机关干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有效提升工作人员协调处理的综合能力。
18. 关于“欠薪隐患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严格落实人工费分账支付和总包单位委托代发制度。截至目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检查工作已覆盖全区建设项目,常态化做好人工费拨付、分账支付、总包单位委托代发、实名制管理、工资“月结月清”等“五必查”工作。根据日常检查和人工费发放摸排情况,及时开展共性问题分析,每季度形成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摸排分析报告。
二是严格惩戒,压实治理欠薪主体责任。针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检查中发现的部分建设单位未按工程款比例支付人工费、未及时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等问题,实施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开展企业约谈。2026年春节前,涉及讨薪投诉的企业均积极参与协调处置,暂无企业纳入限制市场准入“黑名单”。2026年5月,与区人社局联合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管理措施,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19. 关于“基层减负要求落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强化教育培训,2026年1月,开展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题学习,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中央《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及《江苏省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负面清单(试行)》等文件精神,确保掌握基层减负政策要求。根据《区住建局关于建立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内审机制的情况说明》,严格事前审批流程,按照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目录,凡涉及板块的发文和评比表彰等事项,事前对照负面清单自查,同时组织各股室对照清单目录开展自查自纠,未发现问题。
20. 关于“‘一岗双责’落实有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强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意识,4次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习近平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等全面从严治党最新精神和党内法规制度。全面梳理领导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职责,制定了《局领导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量化清单》,每季度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自评。常态化开展廉政谈话工作,下发相关通知,明确谈话对象及内容要求。在“5 •10”思廉月期间,针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自我约束情况,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共52人开展“一对一”“面对面”深入谈心,精准排查问题、检视自身不足、明确整改方向。
21. 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聚焦权力运行和人员监管,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深化行动,实现“四个全面、一个闭环”:全面梳理各个岗位行使的职责、正在行使的权力事项、权力事项中的廉政风险点,建立针对性强、可操作的风险防控措施;构建“风险点-措施-责任人”的闭环管理体系。
二是组织关键岗位人员参加局机关干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针对建筑市场智能监管、城市更新等内容进行专业培训。加强纪律教育,举办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题讲座、召开局廉政教育大会,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失守的关键岗位》。以关键岗位人员为对象开展谈心谈话,及时了解思想动态、工作状态与生活情况。领导班子成员示范带头和其他35位关键岗位人员均签订了《廉洁自律承诺书》,引导关键岗位人员积极履行职责、规范从业行为。围绕授权、用权、制权等环节,梳理现有权力目录,形成了局行政权力清单,进一步规范权力名称、明晰法律依据,使权力运行有章可循。
22. 关于“对下属单位监管有缺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加强质安站常态化廉政教育,2026年3月质安站召开了专题警示教育会议,深入剖析本单位、同行业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组织站全体人员参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题讲座和全局廉政教育大会。制定了《滨湖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条线作风效能整治提升工作方案》并开展学习讨论,进一步增强监管人员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履职效能的主动意识。强化春节、五一、端午等节前廉洁提醒,通过站工作群,发送提醒短信6条,推动遵章守纪成为日常习惯。注重发挥谈心谈话作用,2026年5月,围绕“八小时以外”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组织全站13名工作人员开展谈心谈话,及时了解情况,发现苗头性问题。强化“镜头监督”,监管人员在开展现场检查监督时全程佩戴并开启了执法记录仪,完整记录检查监督全过程,有效督促监管人员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
二是坚持与管理服务对象保持规范安全距离,严格执行“不见面审批”。充分运用质安监手续办理平台,实现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监督、分包单位信息归集等事项 100% 线上审批。整改以来,针对拆迁工地拆除手续(暂无服务平台)等必须现场办结的业务,共登记来访人员、办事事项信息 12 条,过程中注重细化台账资料,压实审批管理要求。
三是强化监管队伍业务实训,坚持常态化组织监管人员学习安全隐患判定、行政处罚裁量等规章制度,熟练操作各类执法检查系统,依托闭环管理机制,确保隐患量化判定、执法流程全程可追溯。2026年春训期间开展专题培训6 场,特邀行业专家针对临时用电、起重吊装、市政工程等高频隐患开展授课实训,有效提升人员履职执法能力。
23. 关于“采购制度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进一步建立健全局采购管理制度,2026年2月经班子会议审议通过《局采购内部控制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全面、详细对局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及服务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切实提高采购效率,促进采购廉洁行为。
24. 关于“采购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区质安站组织站工作人员开展政府资金采购业务专题学习,掌握采购流程、合规要求与实操规范。以公车租赁问题整改为抓手,举一反三,编制完成采购工作流程图,细化各环节工作标准、明确岗位责任人。整改以来,区质安站采购执法记录仪等大额金额事项均严格落实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按规完成询价比价、集体研究、备案报批、结果评价等工作。
25. 关于“合同管理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强化制度刚性执行,严格落实2024年4月制定出台的《局合同签订管理制度》,全面加强合同承办、起草、合法性审查等各个环节的规范化管理。在日常管理中,重点强化了对合同盖章、签字、签订日期等关键要素齐全性的实质性审查,坚决杜绝“要素缺失”和“不规范签约”现象。整改以来,已依法依规完成10份合同的法制审核工作,确保了合同的合法性与严谨性。
二是将合同履约验收工作作为采购管理的重要环节,各采购责任部门及时组织合同履约验收工作,形成相关验收意见。整改以来,全局共实施合同履约验收9次。计财部门均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采购责任部门出具的阶段性验收意见和总验收意见进行款项支付,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6. 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加大财会知识专题培训力度,2026年4月,组织财会人员集中学习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财务专业知识,提高财务工作规范化水平。进一步规范会计基础工作,严格凭证管理,对会计凭证金额、手续等要素进行严格审核,对缺项的凭证坚决退回,不予付款。补齐了2022年、2024年电话费和2022年物业专线通讯费发票。强化经费使用事前请示和事后审批,下发并落实《关于规范工作事项事前请示工作的通知》,并将经费使用事前审批手续作为财务报销的依据,坚决做到无请示无审批不得支出。
二是根据工会工作计划和会员实际,认真编制了工会经费预算,科学合理安排各项经费支出,并提交局党委班子会议讨论通过。加强专题学习,2026年3月,组织局机关和质安站工会经费管理人员开展集中学习,对基层工会财务政策进行解读,明确工会经费使用范围和要求。
27. 关于“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2026年4月,组织财务人员学习政府会计制度,明晰资产入账条件等要求。进一步明确软件开发完成支付剩余费用时,按开发费用总额计入资产。2026年3月开展了局机关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梳理相关工作底册,确保账实相符。
28. 关于“经费标准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强化经费使用责任意识,2026年4月,组织财会人员开展经费使用管理培训,重点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的使用范围、标准要求进行了解读。加大了经费审核力度,确保符合经费使用标准和相关规定。
29. 关于“党委发挥作用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对房屋质量、“保交楼”等问题,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动态跟踪推进,对12345热线、信访平台等相关工单,及时处置答复。制定下发了《关于规范工作事项事前请示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强调开展工作事项前必须按要求进行请示的要求。从严落实党委议事规则,集体决策、重大行政处罚、2万元(含)以上采购等事项须提交党委会议集体研究决策,细化了党委会议题报审流程,党委把方向、抓决策的领导作用充分彰显。
30. 关于“议事决策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根据实际,修订完善了党委议事规则,进一步细化审议程序,对落实末位表态、参会回避等制度提出了要求,杜绝出现以纪要签发、文件会签替代会议决策等问题。落实专人专职负责会议记录、审核、归档,规范参会人员、主持人、记录人等必填要素填报,党委会台账完整规范,议事决策制度化、标准化水平显著提升。
31. 关于“支部换届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加强局党委班子对党支部换届工作的领导,强化责任意识,组织党委班子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2次。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要求,全面梳理支部换届程序和环节,制定了支部换届工作清单,对换届的操作程序、注意事项和台账资料提出要求,为实现支部换届工作的“规范程序、压实责任、提升质效”核心目标提供保障。
32. 关于“组织生活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依托“无锡先锋”智慧平台,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制度,做好会前签到、会中记录、会后总结等工作。整改以来,通过“无锡先锋”智慧平台对各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开展情况组织了6次检查。下发《关于开展主题党日提质行动暨优秀案例征集的通知》,在职各党支部根据实际科学谋划全年主题党日计划,并按照计划有序开展活动,全局党建工作活力有效提升。
二是对照党规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及上级党组织要求,制定了《发展党员工作操作规范》,明确发展党员具体流程、材料要求和时间节点。支部加强对党员发展工作的各个环节的集体研究,整改以来,局机关第一党支部讨论确定了1名入党积极分子、亨利富公司党支部讨论确定了1名发展对象。坚决落实发展材料初审制度,发展党员材料经支部初审合格后,提交党委会议集体讨论审批。
33. 关于“选人用人程序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结合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班子成员2次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滨湖区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等选任制度。2026年2月,通过梳理《滨湖区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滨湖区股级干部职数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等选人用人相关制度文件,形成了《局选人用人标准化工作手册》。
二是落实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项制度,从“动议”到“任职”坚持依次推进,2025年11月规范开展了1次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共提拔任用干部6名。
34. 关于“基础台账资料有瑕疵”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组织选任工作具体负责人员学习新制定的《选人用人标准化工作手册》,强化思想认识,明晰工作要求。依据《手册》,对2025年11月的选人用人台账进行全面复盘,未发现此前出现过的问题,发现“会议推荐票数统计不严谨”问题1处,已形成自查问题清单。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截至目前,共计14个问题和19条整改措施正在整改过程中,仍需深化整改。
1. 关于“牵头抓总作用发挥较弱”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积极推动高品质住区建设,2025年,一级高品质住宅XDG-2021-82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于2025年6月开工建设,二级高品质住宅XDG-2024-34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于2025年3月开工建设;2026年1-5月,二级高品质住宅XDG-2024-53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于2026年1月开工建设、XDG-2023-52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于2026年3月开工建设。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着力建设让人民群众满意的高品质住宅,并重点推动一级高品质住区XDG-2023-93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尽快开工。完成时限:2026年10月。
2. 关于“开拓创新举措动作偏慢”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
一是实时监测采集房地产数据,定期撰写全区房地产市场运行报告,分析全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成交情况及市场运行趋势。积极制定并落实购房优惠政策,2025年牵头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滨湖区住房消费的若干措施》,并于7月8日发布实施。2026年,积极落实市政府人才房票、资助购房、多子女购房等购房政策,并由滨湖建发试点实施共有产权商品房政策。做好房地产去化工作,加强研究在建项目,引导重点国企及时制定年度地块开工计划并加快实施。紧抓春节、五一等消费旺季,积极组织辖区各房企开展节假日购房惠民活动,持续激活市场消费潜力。加强政企沟通协作,主动对接走访相关房地产企业,做好业务指导和定期跟踪,尽力协助企业解决问题。
二是2026年一季度,会同滨湖建发集团组织瑧悦湾项目房票客户集中网签活动,进一步扩大滨湖区房票政策影响力,彰显房票与市场的联动去化成效。截至目前,滨湖区运河湾旧城区改建项目被征收户使用房票选购滨湖建发瑧悦湾的新建商品房超200套。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2026年我区尚未启动新的住宅房屋征收项目,暂无更新房票政策的需求。下一阶段,将根据实际情况对房票开具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调整房票政策。完成时限:2026年12月。
3. 关于“城中村改造规划联动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进一步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引领,科学合理确定城中村改造单元规划指标,经与区财政局、区资规局、区建发集团、区资产集团以及相关板块联动沟通,已完成4个城中村项目改造方案编制,并协同财政部门完成2025年中央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绩效考核工作。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由于2026年市级未下达我区城中村改造任务,下一阶段,将持续推进2025年剩余城中村改造项目。完成时限:2026年12月。
4. 关于“‘美丽农居’建设推进乏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
一是推进重点村现代“美丽农居”建设,目前55户翻建农房主体封顶,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前期手续正在办理中,63户农房正在办理翻建前期手续。
二是针对农房翻建试点时建成的部分房屋,借助本次现代“美丽农居”重点推进村建设,发动有意愿的村民先行购买入住。同时,社区正在开展农房翻建的摸底调查,征集村民翻建意愿等前期准备工作。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
一是持续推进重点推进村现代“美丽农居”建设。针对已完成农房主体封顶的规划发展村,督促相关街道尽快启动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针对还处于前期手续办理的村庄,进一步摸清百姓翻建意愿,有针对性地做好分类引导、利益协调等工作,最大限度地消除群众的疑惑顾虑。完成时限:2026年12月。
二是针对农房建设试点时建成的部分房屋,协调指导相关街道及社区,根据居民翻建意愿,开展宣传引导、利益协调等工作,发动有意愿的村民先行购买入住。完成时限:2026年12月。
5. 关于“保障性住房工作还需加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全面梳理2022年至2024年认定的39个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情况,截至2026年5月,巡察指出的11个未完工项目中已有9个完工,剩余2个在建项目正在稳步推进建设。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督促项目单位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剩余2个项目于2026年9月底前完成验收工作。完成时限:2026年9月。
6. 关于“质量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
一是持续健全商品房建设项目全流程监管体系,动态更新监管工作台账,常态化开展专项检查与“互查联盟”活动。2026年5月,开展了2026年度滨湖区建设工程监理专项检查工作,对我区25家在监项目监理企业进行检查,有效提升监理行业规范化、标准化工作水平。召开了2026年度滨湖区建筑工程“互查联盟”工作部署会议,通过现场观摩等环节,引导各成员单位以精细管控推动工程质量稳步提升。整改以来,共组织业主开放日1次,实施质量信息公示5次,推进房屋质量管控信息透明化,群众住房满意度稳步提升。此整改措施已落实。
二是加强质量监管执法人员培训,2025年8月,组织质量监管执法人员参加了行政处罚执法专题培训,系统解读基本流程,深入解读典型案例。2026年3月,组织质量监管执法人员开展集中培训,针对建设工程质量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重要文件进行学习讨论。结合局机关干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专题教学内容,质量监管人员对依法履职等关键内容进行重点学习。此整改措施已落实。
三是全力化解房屋质量投诉矛盾,建立并落实工作推进周报制度,实时监控进展。督促建设单位加快剩余待维修住宅的维修进度,并及时对维修部位进行验收,保障维修整改质量,确保满足房屋使用功能。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持续压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常态化跟踪督导项目维修整改工作。坚持落实周报推进机制,动态更新维修台账,及时协调解决维修过程中出现的难点问题。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7. 关于“日常监督偏弱”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
一是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每年开展不少于4次物业履约专项检查,开展不少于1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各板块每年度对辖区内物业小区进行全覆盖检查,动态建立“一小区一问题清单”,实行闭环管理。整改以来,锚定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2个重点整治任务开展全覆盖检查,推行“一小区一清单”管理制度,逐个小区排查企业履约缺位、公共收益侵占等问题。推动业主共有资金专户开设,着力构建“资金使用透明化、群众监督常态化”管理格局。此整改措施已落实。
二是设立老旧小区长效管理专项资金,激发管理活力,为老旧小区物业接续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按照物业费收缴率、现场管理水平等四项考核指标的得分情况,对专项资金实行分档拨付,确保资金精准用于管理成效突出的项目。完成时限:2026年12月。
8. 关于“污水收集处理效能偏低”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
一是督促指导马山、胡埭对照“一厂一策”整治方案,统筹推进市政管网更新改造工程。目前,直湖港西侧污水管网改造已进场施工,古竹社区(千波路)市政污水管道提升改造已完成主体管网施工,七里风光堤市政污水管道提升改造已进入施工阶段。通过分批更新改造市政污水管网,系统提升管网运行质量,稳步增强片区污水收集处理效能。
二是在城市建成区全面建成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的基础上,将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向集镇建成区、城乡结合部和主要入湖河道及国省考断面所在河道周边区域扩展延伸。2026年,共涉及马山、胡埭片区5个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的扩面建设,其中马山街道计划完成1个区块的扩面建设,目前工程性举措已进场施工,胡埭镇计划完成4个区块的扩面建设,相关工程正在办理施工招标。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
一是针对已开工项目,从严把控施工建设质量,抓实竣工验收等各项收尾工作;针对未开工项目,紧盯任务目标与施工节点,科学排定进度计划,保障项目按期动工建设。完成时限:2026年12月。
二是加速攻坚达标区块扩面建设。紧盯任务关键节点,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扩面建设进度,统筹施工资源,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年底实现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扩面全覆盖,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时限:2026年12月。
9. 关于“推动问题整改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
一是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排水户分级分类管理的通知》(锡政园水〔2025〕7号)要求,加大水质检测力度,开展排水户证后监管。按照年度水质检测样本由100个增加至150个的要求,制定了年度水质检测计划,委托专业水质检测单位,对排水户总排口水质进行抽查检测,截至5月底,已完成55家排水户的水样水质检测工作。
二是加强水质检测不达标的企业监管,责令相关单位开展自查,探明超标原因,限期完成整改。截至目前,已对6家水质不达标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其中,5家已完成整改,待进行水质复查;剩余1家正在整改中。加强不达标企业的水质检测复查,确保相关单位整改成效真实可靠。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
一是严格落实年度水质检测计划,扎实推进排水户总排口水质抽查检测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年度150个样本的检测目标。完成时限:2026年12月。
二是持续加强对水质不达标排水户的跟踪监督,针对已完成整改的排水户及时组织水质复查,针对正在整改中的排水户督促其加快整改进度,确保问题闭环处理。同时,进一步压实排水户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现场检查工作,确保排水户水质稳定达标。完成时限:2026年12月。
10. 关于“执法力度还需加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建立健全工作制度,2025年8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流程的通知》,明确业务股室职责定位,优化执法工作流程,为加大住建领域违法行为整治力度夯实制度基础。2026年2月,制定印发了《滨湖区住建领域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移送机制的标准及衔接规则(试行)》,明确超出本部门职责范围安全隐患的移送流程,涉及城管、市监、水利、消防等部门,着力打破部门壁垒,实现信息共享与协同联动,切实提升整治实效。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综合运用约谈、信用扣分、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等手段,惩戒各类违规行为。常态化落实安全隐患移送机制,加强与其他单位沟通衔接,深化联动治理效能,全面提升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质效。完成时限:2026年10月。
11. 关于“‘保交楼’工作还需持续发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
一是加大“问题楼盘”攻坚力度,根据问题楼盘处置进展情况,不定期会同保交房专办成员单位召开处置协调会议,商讨解决路径,有力推进问题楼盘处置进程。积极做好业主群体的来访接待及疏导解释工作,通报项目进展情况,引导业主依法理性维权。
二是针对“保交房”项目,加强项目全过程施工质量管控,对施工关键环节、重要工序进行重点管理。在关键工序施工前组织专项交底,强化质量意识。督促参建各方及时整改相关问题,确保闭环处理,有序推进项目建设。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
一是高效运转区级保交房工作专班,全力推进问题楼盘处置工作。持续紧盯保交房资金尽快落实到位,强化工程管理和监督,确保楼盘保质保量交付。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是继续保持严格的监管措施,督促各参建单位加快建设,保质保量地完成“保交房”建设任务。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2. 关于“党委决策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
一是进一步加强局党委对局机关、质安站考核工作的领导,成立了局2026年度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局机关各股室、质安站综合考核工作,制定出台了《局2026年度机关股室综合考核实施办法》,明确考核内容、优化考核办法、用好考核结果。对机关14个股室和质安站下达了《2026年工作目标任务书》,聚焦基础工作、重点工作,进行科学合理的考核,引导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履职,发挥作用。
二是加强质安站内部考核,建立了质安站股室综合考核小组,已于2025年年底开展站级层面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自评以及各股室工作成效综合评价,考核结果向局党委进行报备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严格落实区质安站绩效奖金分配方案集体研究、党委报备等工作,质安站2025年度绩效奖金分配方案已提交局党委会议研究讨论并通过。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根据区综合性考核下达的党建工作任务,制定下发《2026年度局机关党的建设考核办法》。根据《工作目标任务书》的要求,组织局机关各股室、质安站开展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半年度评估,助推全局高质量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完成时限:2026年12月。
二是持续优化考核评价标准,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严格恪守绩效分配议事、报备流程,以考核激励履职担当,推动站内各项工作提质增效。完成时限:2026年12月。
13. 关于“党建与业务融合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
一是牢固树立“党建引领”的思想理念,积极探索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的新模式,在全局党支部中开展“党建融合・项目赋能”领航行动。各党支部按照要求,结合实际,找准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的有效结合点,从任务攻坚、民生服务、乡村振兴等方面,谋划了4个示范项目,将党建工作与业务中心工作、重点工作、难点工作有效融合。此整改措施已落实。
二是深化党建引领,将党建工作嵌入小区治理各环节,建立健全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小区党支部、业主自治组织、物业服务企业“三位一体”协同联动机制,协调解决小区公共问题。压实物业行业党委责任,配合区委社会工作部推进“红色物业”集中覆盖行动,推动物业企业党组织和业主自治组织“应建尽建”。引导物业企业将党建工作融入小区治理,因地制宜实施“红色物业”微幸福项目,总结可复制经验,发挥典型引路辐射作用。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进一步发挥物业行业党委组织引领作用,持续推动物业企业党组织和业主自治组织实现“应建尽建”。持续深化物业项目党支部建设,结合党员集中培训,有序组织物业项目党员深耕理论学习、筑牢党性根基。强化物业服务企业深化“红色物业”品牌创建,培育一批示范点,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滨湖经验。完成时限:2026年12月。
14. 关于“队伍结构不合理”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加强中层干部队伍现状的动态监测,完成2025年度干部队伍情况分析,汇总形成涵盖年龄梯队、职级结构、任职年限等内容的分析材料。加强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力度,在2025年11月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35岁以下年轻干部占比50%。深耕年轻干部培养,组织年轻干部共话高质量发展主题活动,以演讲、小品等创新形式,展示青年风采。每周二次组织青年干部前往区综治中心开展信访接待,提升群众工作能力。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进一步加大年轻干部选拔力度,进一步提升35岁以下、35岁至45岁干部比例,优化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强化年轻干部的鼓励激励,计划在2026年度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进一步将评先评优适当向表现优秀的年轻干部倾斜。完成时限:2026年12月。
(三)已形成制度、需长期坚持的问题和事项
2025年12月,制定出台了《滨湖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水平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滨湖区老旧小区长效管理专项资金使用办法》。
2026年2月,制定出台了《滨湖区住建领域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移送机制的标准及衔接规则(试行)》。
2026年2月,制定出台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内部控制管理暂行办法》。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下一步,局党委将始终保持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坚持整改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劲头不松,持续抓实抓细后续整改工作,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1. 压实责任链条,持续攻坚抓落实。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协同抓的工作机制,紧盯未完成整改事项、长期坚持整改任务,细化推进举措、明确时间节点、定期调度推进,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工作责任,杜绝松懈麻痹思想,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2. 严把整改标准,常态长效抓巩固。严格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和整改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销号式推进,常态化开展整改“回头看”,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定期复核、常态巩固,坚决避免打折扣、搞变通,防止问题反弹。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分析原因,找准症结,持之以恒,一盯到底,确保真改实改,全面整改,持续整改。持续强化制度执行力,以刚性制度规范日常管理、约束履职行为,推动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3. 补齐制度短板,标本兼治抓根本。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全面梳理完善现有规章制度,细化工作流程、规范工作标准,将整改过程中的有效经验、成熟做法固化为长效机制,实现整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坚持整改落实与业务发展、作风建设深度融合,以巡察整改倒逼工作提升、规范管理、优化作风,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实际成果,转化为推动住建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坚实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10-81178711;邮政信箱:无锡市滨湖区金城西路500号;电子邮箱:bhjsj8711@163.com。
中共无锡市滨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
2026年7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