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湖区发展改革委2025年度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专题报告
发布时间:2025-12-22 14:39 [ 大 中 小 ]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对无锡市滨湖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公布如下:
一、已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纳入《无锡市滨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积极推进产业绿色低碳发展,持续培育壮大低碳环保产业。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生态保护补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拓宽生态环境保护筹融资渠道。做好领域内基础设施建设、审核、调度。在落实军民融合发展规划以及推动经济建设贯彻国防要求中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引导军民融合单位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推动资源节约和环境改造。
二、做好能源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等工作,配合市级稳步推动能耗双控转向碳排放双控,落实全区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严把新上项目的综合能耗、化石能耗、绿电使用、碳排放等指标关口。优化全区用能结构,扩充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为主的可再生能源,持续巩固减煤成果,推动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供应与消纳体系。开展全区钢铁行业去产能工作。
三、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健全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及时归集、管理社会主体环境信用信息,相关信用信息和信用评价结果纳入省、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生态环境部门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社会主体,推动相关部门依法依规采取联合惩戒措施。监督检查价费政策执行情况,落实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环境资源价格体系及奖惩机制。贯彻落实国家、省出台的差别化环境资源价格政策;落实有利于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的价费政策;落实市级下达的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政府定价管理的价格和收费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