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政府

首页>区财政局>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检查主体

检查主体

发布时间:2025-07-17 08:56 [ ]

主体名称 无锡市滨湖区财政局
主体类别 法定行政机关(√)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请按照说明1类别填写序号
依法受委托的组织()
层级 ( 04 )请按照说明2类别填写序号
组织机构代码 11320211014028979T
法定代表人 马雪锋
单位地址及
邮政编码
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金城西路500号  邮编:214000
举报投诉电话 81178810
是否垂直管理
(对应打√)
是() 中央垂直管理部门()
否(√) 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
是否委托检查
(对应打√)
是() 委托组织名称:
否(√) 委托协议是否报备:是()  否()
实施(受委托)行政检查的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一条
2.《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二十一条

发布机构:滨湖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