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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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损害、侵占城市道路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04-11 16:51 [ ]

进一步规范城市道路管理秩序,保障城市道路安全畅通和市容环境整洁,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无锡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无锡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办法等法律法规决定开展损害、侵占城市道路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5416日至2025715(为期3个月)。

二、整治范围

在滨湖区范围内,违反城市道路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的行为,重点整治:

1.擅自挖掘城市道路的行为

2.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的行为

3.未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期限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或者需要移动位置、扩大面积、延长时间,未提前办理变更审批手续的行为

4.用城市道路期满或者挖掘城市道路后,不及时清理现场的行为

5.未及时平整现场、恢复路面,拆除临时设施的行为

6.其他损害、侵占城市道路的行为。

、违法后果

专项行动期间,对全区范围内发生的违反城市道路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的违法行为,城管执法部门将严格依法处置,构成犯罪的,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将按照《无锡市城市管理领域失信行为管理办法(修订版)》的规定向信用中国(江苏无锡)网站推送并予以公示

 

 

无锡市滨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411

发布机构:滨湖区城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