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滨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24~2035)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5-02-24 16:37 [ 大 中 小 ]
《江苏省滨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24~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初步编制完成,根据国家规定,向公众公告如下内容:
一、规划概况
规划范围:北起高浪路,南至清源路和干城路,西起龙王山,东至蠡湖大道、前杨道、万顺道和五湖大道,总面积6.03平方公里。其中核心区A:北起龙川新村和鹤溪路,南至清源路,西起龙王山,东至山水东路和状元道,面积1.3平方公里;核心区B:北起震泽路和杨墅路,南至长广溪湿地和清源路,西起缘溪道,东至蠡湖大道和万顺道,面积1.4平方公里;核心区C:北起洪口圩,南至干城路,西起蠡湖大道,东至五湖大道,面积0.84平方公里。
产业定位:重点打造“海空天”应用为核心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培育发展数字文化、车联网特色产业和人工智能、量子科技、元宇宙等未来产业,构建形成“1+2+X”产业发展新格局。
二、环境质量现状
环境空气:根据《无锡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3年度),高新区所在地为不达标区,不达标因子为O3。补充监测各监测点位各项监测因子均达到相应环境质量标准。近年来,高新区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整体改善。区域现状主要污染因子为O3。
地表水:根据《无锡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3年度),2023年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由补充监测结果可知,江南运河各断面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长广溪、洪口圩断面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
地下水:根据监测数据,各地下水点位指标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及以上标准。
土壤环境:根据监测数据,T2、T3监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T1、T4~ T6监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区域土壤环境质量良好。
声环境:根据监测结果,各噪声测点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功能区标准,区域声环境质量良好。
底泥环境:根据监测结果,底泥中各监测因子能够达到《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表1中农用地风险筛选值标准,底泥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三、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预测结果表明,规划实施后,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尾水排入江南运河具有环境可行性;。
(2)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根据太湖新城污水厂三期扩建预测结果,正常工况下,望亭上游国考断面污染物浓度与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前该断面水质相比,扩建项目建成后基本不会导致水质类别降级,且排污口下游江南运河沿线断面水质均能够达到地表III类水质考核要求;扩建项目尾水非正常工况排放时,会对江南运河水质产生较大程度的不利影响。因此应杜绝污水事故排放,并提出防止风险事故的措施对策及发生风险污染事故后的应急措施,避免对水环境造成污染。
(3)地下水影响预测结论
规划实施后,正常情况下,污水会经污水管网进入太湖新城污水厂集中处理,一般不会对地下水产生污染;非正常状况下,污水处理厂污染物的渗漏/泄漏对地下水影响范围较小,仅影响到项目周边较小范围地下水水质而不会影响到区域地下水水质。
(4)土壤影响预测结论
根据土壤环境影响分析可知,高新区废气、废水、危废等对土壤的影响均较小。高新区对可能产生土壤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治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高新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高新区内的废气、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土壤,因此高新区对土壤环境的影响程度是可控的。
(5)噪声影响预测结论
建议加大高新区内噪声源和区外环境敏感点的规划布局,并对各类声源采取科学的综合治理措施,在相关防治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可以将声环境影响控制在较小范围内,不会对所在区域的声环境质量带来明显的不良影响。
(6)固废影响分析结论
高新区企业均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分别运送至危废贮存场所和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场所分类、分区暂存,杜绝混合存放,并做好防雨、防风、防渗、防漏等措施。经预测分析,周边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可满足高新区危废处置需求。
(7)生态环境影响结论
高新区的进一步开发建设对区域生态结构、生态服务功能和生物多样性有一定影响,但通过合理的规划与建设能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不利影响,可以基本上保证人居生态环境质量不降低。
四、环境影响减缓措施要点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高新区需加强重污染天气管控、扎实推进工业源VOCs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全面加强生活源VOCs污染治理、加大移动污染源管控力度、加强扬尘及其它涉气污染物治理。
(2)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高新区需持续强化工业污染防治、有效提升城镇生活污水治理水平、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加大水环境整治力度。
(3)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高新区需加强源头污染控制、做好分区防渗、完善地下水环境污染监管措施、完善事故应急响应措施、严控地下水开采。
(4)土壤环境保护措施
高新区需加强土壤污染系统防控、推进农用地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强化建设用地准入和再开发利用。
(5)声环境环境保护措施
高新区需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工业噪声污染防治、交通噪声管理以及社会噪声管理。
(6)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一般工业固废进行综合利用、回收等;危险废物的处置、转运按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总体评价结论
本次规划区域具有一定的环境承载力,规划配套基础设施基本完善,在规划期能够满足滨湖高新区开发建设需求,规划实施对区域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规划优化调整建议、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后,区域生态空间能够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环境质量能够持续改善,高新区依据本轮规划进行开发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三、联系方式
(1)建设管理单位:无锡市滨湖区雪浪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王晓雯
联系电话:85550256
(2)评价单位:南京源恒环境研究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工
联系电话:025-87783362
E-Mail:yhhj@yuanhenghj.com
四、征求意见稿全文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自行下载《江苏省滨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24~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进行查阅。
报告书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fKDtEnxMHVGejGebobe-6A提取码:n0i5。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是滨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附近的居民,主要事项包括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种建议和要求等。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自行下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fKDtEnxMHVGejGebobe-6A提取码:n0i5。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形式对滨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保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