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催办道路运输两证年审公告(2025年道路运输1月未审和2月应审车辆表)
发布时间:2025-02-05 13:53 [ 大 中 小 ]
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业户:
根据《江苏省道路运输市场管理条例》和《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要求,凡持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业户及《道路运输证》的货运车辆,均须按期参加年度审验。部分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及车辆未按期前来年审(未按期年审的业户及车辆见附表),希见此公告后,及时办理年审手续。根据省交通运输厅运输管理局苏运法[2008]88号文件规定,凡逾期超过一年以上的,将依法注销其有关道路运输证件,并不得继续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一经查实,将按无证经营处罚。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