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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滨湖区数据资源入表“9家”

发布时间:2025-01-06 16:09 [ ]

数字社会的时代已经到来,为适应新经济形态的发展,更好地服务区内企业,促进国内国外双循环经济发展的需要,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2311号)规定,滨湖区财政局会计科积极开展工作。

  首先于年初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业务支持等工作,为企业数据资源入表打下理论基础。对辖区内的相关企业广泛宣传《暂行规定》,积极引导相关企业和行业全面准确理解相关政策。

其次与区资产集团、无锡湖湾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积极合作共同组织区内相关19家机构企业和工作人员进行企业数据资源入表工作培训,帮助企业进一步了解数据资源入表的路径和作用,激发企业对数据资源入表及数据资产化实践的热情。

最后加强与区数据局、区资产集团公司、无锡湖湾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联动,摸清区内数据资源企业现状,强化区资产集团公司下属单位湖湾数字科技公司的主导作用,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按要求认真实施好企业会计准则,指导企业规范数据资源会计处理,全面做好数据资源会计暂行规定的应用和执行工作。

截至20241222日,滨湖区共有9家单位完成数据资源入表,全面完成市定任务,包括:房冠物业滨湖停车便捷指数7万、滨湖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环卫一体化数据7.6万等国有企业;德林海公司湖泊监测数据56万、江苏雅索飞象云企数据6万等民营企业,数据资源入表总金额111.6万元。

    下一步,滨湖区财政局将进一步加强与区数据局、区资产集团公司等单位联动,加大政策宣传、业务指导,进一步推动企业提升数据治理理念,加快实现数据从资源到资产的跨越。努力提升区数据资产规模,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数字经济,推动社会经济更高质量的发展。

文章来源:滨湖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