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省环太湖大堤剩余工程无锡滨湖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材料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1-03 16:43 [ 大 中 小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2024年12月26日,无锡市滨湖区水利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在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组织召开了“江苏省环太湖大堤剩余工程无锡滨湖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会议形成了《江苏省环太湖大堤剩余工程无锡滨湖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同意本工程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按照规定,现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材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2月6日。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81173020
邮箱:15610042725@163.com
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金城西路500号
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告知我单位。
详情请见附件:附件1:江苏省环太湖大堤剩余工程无锡滨湖段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