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无锡市滨湖区社会组织抽查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24-12-17 13:43 [ 大 中 小 ]
各区属社会组织及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
根据《江苏省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苏社管〔2018〕20号文件要求,2024年10月至12月,滨湖区民政局(区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联合相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按本级登记管辖社会组织抽查不低于3%的比例,对无锡市滨湖生物医药商会等15家社会组织进行现场抽查,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滨湖区登记注册社会组织442家,本次抽查覆盖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类型,抽查比例为3.39%,达超省市规定。抽查内容为2023年社会组织财务状况、党建工作、业务活动、内部治理、信息公开等情况,并对2023年机构财务状况开展专项审计。
二、存在问题
本次抽查存在社会组织内部治理不完善、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具体表现在:
三、相关要求
1. 落实整改。社会组织抽查(审计)报告已通过书面形式送达各被抽查社会组织及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请相关社会组织及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高度重视,按工作要求落实整改,并于2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整改结果由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汇总反馈至滨湖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联系人:雍杰(0510 - 81178639)。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社会组织,我局将按照社会组织管理相关法规政策依法进行处理。
2. 自查自纠。本次未被抽查的社会组织请自觉对照以上问题,举一反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完善以社会组织章程为核心的各项内部治理制度,依法依规开展活动,主动参加年检年报,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确保自身依法规范运行。
3. 加强监管。坚持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积极推进社会组织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加强社会组织守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规范社会组织行为;积极动员社会组织参加等级评估,全面提高全区社会组织整体规范化发展水平。
特此通报。
无锡市滨湖区民政局
(区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