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湖区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28 15:31 [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014028901/2023-11603 | 生成日期 | 2024-05-28 | 公开日期 | 2024-05-28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滨湖区科技局 |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面向企业法人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通知 |
主题(一级) | 科技、教育 | 主题(二级) | 科技 | 关键词 | 项目,科学,技术,科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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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况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滨湖区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项目的通知 |
各镇、开发区、街道,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苏科资发〔2024〕84号)、无锡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项目的通知》,为切实做好滨湖区组织推荐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为在我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省、市列统)、企业等。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严禁虚报项目。除省创新联合体牵头单位、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主体单位外,有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原则上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因同一年度同一企业只能申报一项省科技计划项目,请拟申报企业务必做好统筹规划。
2.项目负责人须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与申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鼓励和支持40岁以下(含)青年人才牵头或参与申报。40岁以下(1984年1月1号以后出生)人员,在项目负责人和骨干中的占比不低于40%。有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同一年度同一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省科技计划项目。
3.项目实行无纸化申报,申报单位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https://kjjh.kxjst.jiangsu.gov.cn/)提交申报。网上填报的内容是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
4.请各科技主管部门遴选未来前沿领域研发基础好、技术创新性高、产业带动性大的项目申报。优先推荐科研能力和条件强、拥有相关有效专利、运行管理规范的单位申报,优先推荐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团队牵头项目,鼓励产学研联合、长三角协同研发。
其他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组织方式
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发项目重复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也不得同时申报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项目。凡属重复或同时申报的,取消立项资格。
请各镇、开发区、街道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主体和项目材料严格认真把关,切实强化审核推荐责任,并会同同级信用管理部门对项目申报单位社会信用情况进行审查。
三、截止时间
请各镇、开发区、街道科技主管部门于2024年6月14日前将辖区内申报材料纸质版(每个项目一式五份)以及推荐项目汇总表电子版、盖章件(附件2)报送至区科技局高新科。
市科技局将组织专家初评遴选,并结合各市(县)区科技创新工作成效择优推荐上报
四、联系方式
度假区 王琪恺 85996316
附件1-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pdf
滨湖区科学技术局
2024年5月28日
特别提醒:因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正在更新维护,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模块暂时无法填写。请依据申报书模板先行准备,待系统开通后再录入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