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不动产权证注销登记的通知(二期地块)
发布时间:2024-04-15 09:28 [ 大 中 小 ]
尊敬的被征收人:
我镇于2023年5月对胡埭镇重大产业项目二期实施了协议征收,目前该地块内房屋已全部拆除,地块内尚有不动产权证未注销(见附件),现根据不动产登记的相关规定,请涉及的相关权利人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权证注销登记。逾期未申请的,将由登记机构按相关程序统一办理注销登记。
特此通知。
附件:胡埭镇重大产业项目二期地块范围内涉及未注销不动产权证清单
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