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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开展自备水源用户联合调研

发布时间:2024-03-20 10:15 [ ]

  近日,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区水利局、滨湖生态环境局和取水单位所属板块专职人员,开展自备水源用户污水排放情况调查工作。 

  本次调查共涉及马山、胡埭共计15家自备水源单位。调查按照自备水源用户全覆盖的原则,分批次有序开展调查工作,采用现场踏勘和座谈交流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查看水平衡测试报告书、环评报告等相关资料,对自备水源用户性质、取水情况、排水情况、回用情况等进行深入了解和分析,并向自备水源用户普及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 

  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无锡市范围内使用自备水源,并向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废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自备水源污水处理费。完善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和管理体系,一方面能够切实保障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稳定运行,另一方面可以充分发挥污水处理费的调节作用,促进企业节水减排。 

  下一步,我区将坚持污染者付费、多排污多付费的原则,严格按照收费标准足额计收自备水源用户的污水处理费,确保应收尽收。

文章来源:滨湖区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