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湖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华晶地块旧城区改建项目)
发布时间:2024-02-22 10:23 [ 大 中 小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无锡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有关规定,现决定对华晶地块旧城区改建项目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一、征收项目名称:华晶地块旧城区改建项目。
二、征收范围:东至运河西路、西至海鹰集团、南至梁溪路、北至惠河路。
三、征收补偿方案:见附件。
四、启征日期: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
五、征收部门: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六、征收实施单位:无锡市滨湖区河埒街道办事处。
七、征收办公地点:无锡市滨湖区河埒街道办事处207室(惠河路178号)。
八、征收现场联系方式:0510-85880210
九、监督举报电话:0510-81178037
本征收范围内的行政相对人如对本征收决定有异议的,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之内向无锡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