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3年四季度滨湖区建筑市场 “双随机、一公开”暨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检查情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17 09:31 [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014028901/2024-00386 | 生成日期 | 2024-01-17 | 公开日期 | 2024-01-17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滨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通知 |
主题(一级)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主题(二级)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关键词 | 城市,建设,建筑,文件,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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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况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关于公布2023年四季度滨湖区建筑市场 “双随机、一公开”暨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检查情况的通知 |
各镇、开发区、街道,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筑市场行为,优化营商环境,2024年1月10日区住建局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度滨湖区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暨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锡滨住建〔2023〕8号)的要求,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对全区建筑市场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进行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 检查项目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投标各方行为检查,由检查人员从“无锡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监督管理平台”中随机抽取。抽查项目为滨湖区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标段的25%被查对象。
其他建筑市场行为检查,由检查人员从“无锡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一体化管理系统”中随机抽取, 检查比例为25%。
(二) 检查内容
检查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抽查项目进行了严格检查,主要检查内容包括: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投标各方行为主体从业情况;
建筑市场各方行为主体发(承)包情况;
项目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重点抽查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关键岗位人员的到岗履职情况、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中标人投标承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与相关制度落实情况。
二、存在问题
(一)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投标各方行为检查
从检查的总体情况来看,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基本能够贯彻落实招标投标相关政策法规精神,但是部分被检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市场行为还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
1、招标代理委托合同内容填写不完整,工程招标代理的内容和范围与委托代理合同内容不一致;
2、工程规模、投资总额、发包内容、合同估算价等关键内容未填写或填写错误;
3、项目代理业务操作时代理人员与备案的项目组人员不一致;
4、未按规定发布中标人公告;
5、定标报告填写不完整。
(二)其他建筑市场行为检查
主要检查工程前期的基础性资料,包括:合同备案及施工许可手续、管理人员备案资料、保证金资料、工程款支付担保、清偿欠薪协议及专用账户资料,大部分项目基本齐全,但也存在个别项目缺项漏项的问题,存在的问题如下:
1、抽查关键岗位人员未及时录入实名制系统。
2、 抽查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担保未能提供,工资协调机制、工资预防机制未能提供。
3、抽查施工单位未按照市民工工资台账的要求开展月清月结。
三、问题处理
对存在问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代理机构动态考评管理办法进行考核扣分,扣分详情详见附件。
对于其他建筑市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我局责令参建各单位立行立改,改出成效。对相关问题进行复查回头看,督促相关单位提升建筑市场行为管理水平。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建设市场各方行为主体要对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分析,自查自纠,做好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二)各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自觉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公平公正开展业务,共同塑造招标投标行业良好形象。
(三)我局将继续结合营商环境整治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力度,营造公平、公正的建筑市场环境,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附件:1. 附件1:建设工程建筑市场“双随机”检查问题汇总(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行为)汇总.xlsx
2.附件2:2023年四季度滨湖区建设工程其他建筑市场行为检查情况汇报表.xlsx
无锡市滨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