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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企政策!2023年度无锡市商务发展资金第二批项目启动申报!

发布时间:2023-09-01 17:41 [ ]

为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助推我市商务事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并引导企业扩大投资、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市商务局正式启动2023年度无锡市商务发展资金第二批项目申报工作

 

一、政策依据

1、中共无锡市委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锡委发〔2021〕59号)
       2、《无锡市现代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锡财工贸〔2021〕9号)
       3、《关于促进外贸保稳提质十项措施和关于促进利用外资提质增效十项措施》(锡政办发〔2022〕73号)
       4、《关于促进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的若干政策措施》(锡政发〔2023〕26号)

 

二、支持内容

符合以上政策规定内容的项目,包括:
     (一)支持引进重大外资项目(外资鼓励类项目资助、外资高技术项目资助、外资现代服务业项目资助、外资利润再投资助等);
     (二)支持外经贸转型升级(示范性认证资助、境外宣传广告资助、外汇套保“首办户”奖补、出口信用保险综合补助、国际中标示范项目资助、境外重点项目资助等);
     (三)支持跨境电商集聚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投资资助、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园区业绩资助、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等);
     (四)支持商务公共服务平台。
      具体申报条件、支持标准和材料要求等事项见申报指南。

 

三、申报程序

各项目单位即日起可登录“无锡市现代产业发展资金申报和服务平台”(http://cz.wuxi.gov.cn/fzlm/wxsxdcyfzzjsbhfwptrk/)选择“商务发展资金”项下相应项目进行网络申报,并按系统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各区商务部门对辖区内项目进行网络受理和初审上报。通过市商务局网络审核、同意受理的项目,由各项目单位登陆申报系统打印申请书PDF,与相关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送至各区商务主管部门。
      网络申报系统开放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9月15

 

四、注意事项

1、各申报单位网上注册时需填写准确完整的单位和个人信息,确保申报系统相关信息在项目申报前已更新完善。各区商务部门应严格审核申报单位资质和系统注册信息,对项目执行单位与系统申报单位不一致的项目不予受理。
      2、各申报单位必须直接通过本公司银行账户支付项目费用,凡是现金、个人、关联公司支付的费用及关联交易形式发生的费用均不予支持。
      3、市商务局不受理任何中介机构代理申报商务发展资金项目,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项目单位申报资格,请各项目单位自行申报。
      4、市商务局将建立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对于项目申报过程中发现的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等严重失信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相关单位五年的商务发展资金申报资格并予以通报

 

(转载自无锡商务)

文章来源:滨湖区商务局